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依法对辖区内公共卫生及医疗机构进行依法监督的机构,机构内设党政办公室、业务法制办公室、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执业监督科、综合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预防监督科、审核发证科等8个科室。
承担的职责包括
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诊疗、医疗执业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二次供水清洗单位及一、二级生物实验室安全备案、建筑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核及竣工验收,实施一级、民办和个体医疗机构医师的注册工作;开展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幼托机构、饮水卫生、消毒产品、放射诊疗、医疗执业等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罚意见;面向社会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和培训;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及处理,提出处罚意见;承担卫生监督信息汇总、报告和公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新技术等的卫生监督管理;以及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一、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
二、研究起草本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及WTO运行规则,制定本区卫生工作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其它规范性文件。
三、按照中央、市委、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卫生系统的实际,织实施基层单位和机关的党建工作;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区卫生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四、制定本区卫生系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1]规范,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本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2]建设;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五、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食品、公共场所、饮水、化妆品、放射、学校、劳动卫生以及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指导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区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眼、口慢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医疗服务的有关政策、规章、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对本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和医疗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审批和报批;监督社会力量办医的管理工作;监督本区献血工作;负责本区医疗机构内部药事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区中医医学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促进本区中医和中西医的协调发展。
九、负责本区干部的健康保健工作。
十、制定本区卫生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负责本区卫生科研项目的监督管理;编制并实施本区医学教育规划。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辖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有关人事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区卫生人力的发展规划;实施本区卫生人力的管理,确保本区卫生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配置。
十三、负责编制本区卫生经费预决算方案和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区属卫生单位和局机关实施各项财务会计
十四、根据本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社会需求和财力可能,编制本区卫生系统基建规划;负责本区卫生系统基建、产业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区卫生系统后勤安全工作;负责突发性事情的支持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本区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急救组织和医疗救援工作;组织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核化事故、生物武器事故等重大疫情或突发事故,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六、负责组织与协调开展全区重大疾病的防治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本区卫生统计和信息工作。
十八、负责与卫生领域有关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来信、来访。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文献
-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敬业:职业道德的灵魂 ,搜狐,2021-02-21
- ↑ 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入选作品名单公布 ,《中国作家》杂志社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