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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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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以及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联络以及区政府总值班室职责。

(六)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负责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办理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及综合类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区政府政策、全区中心工作和区领导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一)负责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核和办理。负责本区外事接待和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协助做好区内涉外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本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收集、汇总、整理有关经济、技术、人才信息,为区内经济社会[2]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区政府的内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十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