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责任债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一般责任债券是一个专有名词。
中国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种文字像汉字这样经久不衰。 从甲骨文发展到今天的汉字,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文字的发展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2]、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演变。
名词解释
一般责任债券起源于美国,是一种地方债券,由州、市、镇或县政府发行,以发行者的征税能力作保证,尤其以其最不受限制的征税能力作保证的一种政府债券。
一般责任债券发行条件及方式
1、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
关于进一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
2、监管机构
财政部
3、审批机构
国务院、财政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常委会
4、发行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
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规模内管理,由省级财政部门代办发行,并统一办理还本付息。经省级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5、发行条件
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和20年。由各地根据项目资金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债券期限结构。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下(不含7年期)一般债券,每个期限品种发行规模不设定发行比例上限;公开发行的7年期以上(含7年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一般债券总规模的60%;公开发行的10年期以上(不含10年期)一般债券发行总规模,不得超过全年公开发行2年期以下(含2年期)一般债券规模。
6、发行方式
实行审批制度:审批制最主要的特点是存在较多行政干预,即发行人的选择和推荐,由地方和主管政府机构根据额度决定,并且债券发行规模,按计划来确定;另外在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上,主管机构也存在较强的干预。
地方政府债券概述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2015年实行新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后,由省级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范围内,自行组织本地区的政府债券发行、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债券额度可以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按照债券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主要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再融资债券(到期政府债券续发);按照还款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一般预算资金偿还本息)和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偿还本息)。
参考文献
- ↑ 中国发现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专家:中华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书法|详解隶书发展的历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