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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廉(滿語:ᡳᠩᠯᡳᠶᠠᠨ,穆麟德:ingliyan,1707年-1783年),字計六,號夢堂,男,遼東(今遼陽)人,馮氏[1][2][3]。
其先世馮士勇本浙江嘉興人,後徙山東省,再徙遼東,內務府漢軍包衣籍,鑲黃旗旗鼓佐領出身[4]。
人物生平
自筆帖式授內務府主事。乾隆初,命往江南河工學習,補淮安府外河同知。累遷永定河道。河決,總督方觀承劾英廉淤溝鑲埽,衝陷水上月堤,匿不以聞,遂誤要工。
奪職,逮治,英廉抗辨。逾年讞未決,觀承請遣大臣蒞其事。
上命尚書舒赫德會鞫,言英廉申報不以實,且未將淤溝先事預防,堵築經費,當責出私財以償。
上諭言:"英廉上官未及兩月,淤溝失防,咎實在前政。然觀承以總督劾屬吏,不敢率意入罪,讞逾年未定,請遣大臣蒞其事。是其心有所警畏,亦朕明慎庶政之效。仍從其請。"
未幾,命在高梁橋迤西稻田廠效力。尋復自筆帖式授內務府主事。累遷內務府正黃旗護軍統領。外授江寧布政使,兼織造。
三十四年,征緬甸,師行,命與尚書托庸等董其事。遷刑部尚書,仍兼戶部侍郎、正黃旗滿洲都統。
三十九年,侍郎高朴劾左都御史觀保,侍郎申保、倪承寬、吳壇交內監高雲從,泄道府記載。
上問英廉,英廉謝不知。詔詰責,命奪職,從寬留任。京師商人投呈皇六子,有所陳請,事下內務府。
上召內務府諸大臣,問:"收呈者誰也?"英廉、金簡皆謝不知。邁拉遜乃言"六阿哥收呈"。上責英廉、金簡隱諱,下部議,命寬之,仍註冊。
四十二年,協辦大學士。四十四年,暫署直隸總督。四十五年,大學士于敏中卒,上以英廉本漢軍,協辦有年,特授漢大學士。漢軍授漢大學士自英廉始。尋授東閣大學士,仍領戶部。
四十六年,復署直隸總督,疏請清州縣虧帑。四十七年,加太子太保。復署直隸總督。直隸災,治賑,疏請以截存漕米補各倉儲谷,又疏請蠲未完耗羨三萬餘兩,皆從其請。
尋以病乞罷,命以大學士還京師養疴。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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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官保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三十八年九月庚辰 -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戊戌 1773年11月8日 - 1777年11月5日 |
繼任: 德福 |
前任: 豐昇額 |
清朝戶部滿尚書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戊戌 - 乾隆四十五年三月辛丑 1777年11月5日 - 1780年4月26日 |
繼任: 和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