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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

图片来自xuite

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台湾日治时代台湾总督府辖下之机关,设立于1924年,其经办业务范围庞大,除铁道部之外的交通事业皆属递信部负责,包含全台之电信邮政、储金、汇兑、简易保险、邮便年金、航空等监督和规划业务。

二战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交通处接管总督府所属的交通事业。于国民政府迁台后,递信部厅舍在1956年至2006年11月间为中华民国交通部本部所在,并于1998年被公告为中华民国古迹。交通部于2006年11月10日迁出后移交国史馆使用至今。2010年4月29日,国史馆本部(即国史馆台北馆区)自台北县新店市迁入。[1]

历史

1895年5月21日,台湾总督府设有民政局递信部,通信课及铁道课。同年8月6日,递信部废止改为内务部递信课,邮政改由台湾总督府陆军局邮便部负责,掌管各地的野战邮便局。1896年4月,因总督府实施民政,改为民政局通信部,并接管野战邮便事务,改为邮便电信局。1897年11月,通信部废止,改设民政局通信课。1898年6月,民政局改名为民政部。

1899年11月,通信课的铁道挂独立为铁道部。1901年11月,改为民政部通信局。在1901年4月,台湾总督府海事局成立,掌管原由总督府直属的各地的灯塔和测候所。1902年11月,海事局废止,改为通信局海事课,仍掌测候所和灯塔的业务。1919年6月,通信局改制为民政部递信局;同年8月,民政府废止,改为台湾总督府递信局

1924年12月,递信局和铁道部合并为台湾总督府交通局,局内分为总务课、道路港湾课、铁道部、递信部,递信部内分为庶务课、监理课、为替贮金课、工务课、海事课,管理各地邮便局、无线电信局、灯塔,测候所改由内务部管理。1943年,递信部下的海事课独立为海务部。至1945年,递信部内分为总务课、监理课、贮蓄课、工务课、航空课。

附属机构

台湾总督府交通局下有多个附属机构,名义上虽附属于交通局,实际业务由递信部主管[2]

邮政及通信

  • 邮便局:1907年5月,邮便电信局改制为“邮便局”,亦分为三等制度。1941年2月,邮便局的等级废止,原一、二等邮便局改为“普通邮便局”,三等邮便局改为“特定邮便局”[3]
  • 贮金管理所:负责邮政汇兑、储蓄及保险业务。于终战前设有台北、台南贮金管理所两处。
  • 简易保险诊疗所:负责保险事宜,由总务课、贮续课共同管理。于终战前设有基隆、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简易保险诊疗所七处。

航空及海事

其他

  • 递信从业员养成所
  • 技术官驻在所

视频

现在的国史馆就是日本时代的总督府交通局递信部

参考文献

  1. 国史馆:日治时期设备最新颖的办公建筑. 公共电视台. 
  2. 郭, 大玄. 续修台北市志卷五 交通志邮政与电信篇. 台北市立文献馆. 2015. 
  3. 邮便局. 文化部台湾大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