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碘酮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胺碘酮,属Ⅲ类抗心律失常药,是具有轻度非竞争性的α及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且具轻度Ⅰ及Ⅳ类抗心律失常药性质。主要电生理效应是延长各部心肌组织的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动。抑制心房及心肌传导纤维的快钠离子内流,减慢传导速度。减低窦房结自律性。
对静息膜电位及动作电位高度无影响。对房室旁路前向传导的抑制大于逆向。由于复极过度延长,心电图有Q-T间期延长及T波改变。静注有轻度负性肌力作用, 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对冠状动脉及周围血管有直接扩张作用。可影响甲状腺素代谢。[1]
剂型
1.片剂:每片0.1g;0.2g;
2.注射剂(盐酸盐):0.15g(3mL)。
适应症
适用于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短暂房性心动过速、反复发作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对持续性心房颤动或扑动疗效较差,不及奎尼丁。对心房颤动复律后维持窦性心律的效果不满意。静脉注射适用于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尤其对伴有预激综合征者效果更佳。也用于经利多卡因治疗无效的室性心动过速患者。本品为广谱抗心律失常药。疗效显著,但因副作用较多,目前被列为二线的抗心律失常药。
用于其它治疗无效或不宜采用其它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1.一般先给负荷量,每次0.2g,每天3次,服用1周后改为每次0.2g,每天2次,再服1周,以后改为维持量0.2g,每天1次。根据疗效3~6个月后可逐渐改为每周服药5~6次或隔日1次,每次0.2g。对严重的致命性心律失常负荷量可增加至每天800mg。体重大者可酌情加重。
2.静脉给药:负荷量3~5mg/kg,以5%~10%葡萄糖液稀释后5~10min内注入,0.5~1h后可重复该剂量。达疗效后静脉点滴维持量一般每分钟0.5~2mg,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可连续用3~5天。剂量过大对心肌收缩有抑制作用。
禁用慎用
(1) 交叉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 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物为母体血浓度的 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
(3 )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
(4) 下列情况应禁用:
① 甲状腺功能异常或有既往史者;② 碘过敏者;③ Ⅱ或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④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②Q-T延长综合征;③低血压;④肝功能不全;⑤肺功能不全;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⑦心脏明显增大,尤以心肌病者。
白内障、心律失常、心源性晕厥、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忌用。有甲状腺功能异常、室内或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QT间期延长综合征、碘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对疑有潜在的窦房结病变出现室上性心动过速者慎用,否则可能会出现较长时间的窦性停搏。对心脏显著增大,尤其是心肌病患者静脉注射属相对禁忌,因可导致心源性休克。肺功能不全者应禁用此药。
消化系统可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口干,如在饭中或饭后服用可减轻反应。长期用药者,15%~40%发生无症状性肝功能异常,氨基转移酶可升高1.5~4倍,不需停药,但需密切观察。
此药所致的甲亢较常见于摄取碘低的地区,而甲状腺功能低下者常见于摄碘高的地区。偶尔可发生畏光、光晕、视物模糊或不适感。也有报告发生色觉不良、视乳头病变及视乳头水肿者。此药也可引起碘疹、暴露部位有暗蓝色色素沉着(蓝皮症)、结节性红斑、瘀斑、脱发及牛皮癣等。
注意事项
① 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不宜在短期内加用过大剂量以期获得疗效,以防过量;
② 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因多数不良反应与疗程及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
③ 需监测血压及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 Q-T间期。
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③肝功能;④甲状腺功能,包括 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⑤肺功能、肺部 X线片;⑥眼科。服药期间,应经常复查心电图,如QT间期明显延长(> 0.48s)者停用。经常注意心率、心律及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小于60次/min者停用。
不良反应
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包括①窦性心动过缓(60次/分以下)、一过性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②房室传导阻滞;③偶有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伴以 Q-T间期延长;④静注时产生低血压。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心血管系统最常见的是Q-Tc延长及窦性心动过缓。可引起或加剧心律失常;窦性停搏、窦房阻滞及各类传导阻滞;交界性心律、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室颤或心脏骤停;心衰及心源性休克等。这些反应可因血钾低而加重。一般认为静脉给药的心血管致死性反应发生率比口服用药为高。静脉给药后常发生血栓形成性静脉炎。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发病率约 1~5%,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②甲状腺机能低下,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减征象,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不适:肝炎或脂肪浸润,转氨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眼部
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及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停药后可渐消失。少数人可有光晕,停药或减药即可消失。
神经系统
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在神经系统,此药可引起可逆的末梢神经病变,可能是由于细胞内磷脂沉着之故。一组50例中有5例,另一组54例中29例出现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震颤(为最常见的及早期反应)、步态失常、末梢神经病变、头昏眼花及眩晕。
皮肤
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
呼吸系统
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 0.8~1.2g),仅个别在服药 1个月后发生。主要产生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 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成纤维细胞及胶元细胞,少数淋巴细胞及中性细胞,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有些报告此药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泡炎,也有报告发生肺功能不全而无肺炎。并证实是由于毒性作用或过敏反应所引起。但也有人认为是此药所致的磷脂沉着的表现。临床上诊断胺碘酮所致的肺炎是困难的。
其他
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静脉用药时局部刺激产生静脉炎,宜用氯化钠注射液或注射用水稀释,每次静注完后在原位注射少量氯化钠注射液可以减轻刺激。
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视力障碍,甲状腺功能失常(甲亢),色素沉着,加重室性心动过速. 可有肺毒性。
不良反应有口干、恶心、呕吐、便秘、腹胀、食欲不振、失眠、多梦、头昏、头痛、视力模糊、眼眶痛、感觉异常、共济失调、震颤、角膜微小沉淀,偶可影响视力。少数有皮肤呈石板蓝样色素沉着、甲状腺功能紊乱、肺泡炎、肺纤维化、肝肾功能暂时性损害。心电图可示QT间期延长、T波低平、切迹,U波明显,尚有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低血压。个别可引起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甚至诱发心室颤动。极少见有窦性静止。静脉推注可致房室传导阻滞、低血压,甚至还会引起致命的心源性休克。
专家点评
胺碘酮原作为血管扩张药,用于心绞痛。1969年发现胺碘酮有显著抗心律失常作用。对多种抗心律失常药久治无效的病例改用胺碘酮能奏效,尤其受重视。经大量基础和临床研究,证明胺碘酮具有全部四类抗心律失常药的作用。对持续性心动过速,转复后房纤颤和房扑动者窦律的维持有显著疗效,且不增加病死率。但胺碘酮毒副作用复杂,应用时需密切注意。
视频
胺碘酮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万金油”胺碘酮,长期服用要当心,澎湃在线,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