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負責福建省的人力資源調配和運行保障金髮放等事務的監管部門。
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將組織實施公民出境就業以及管理監督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的職責交給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徵收職責交給省地稅局。
(三)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加強促進就業的職責,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加強職業培訓職責,推進建立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加強統籌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職責,深化制度改革,逐步完善體系,擴大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1]和協調推動農民工工作職責,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強勞動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職責,推動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省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外國人(不含專家)在閩就業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推進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綜合管理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協調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管理全省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工作,擬訂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基本政策和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六)擬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監督制度,並對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的審核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2]總體收支平衡;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交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八)擬訂勞動關係致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承擔勞動用工備案、勞動標準及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九)指導全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關政策及實施細則。
(十)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和監督全省各地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承擔全省火力資源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申請仲裁的條件是什麼? ,搜狐,2017-09-29
- ↑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哪些,是什麼? ,搜狐,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