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力学
牛顿力学 |
中文名称: 牛顿力学 别称: 牛顿定律 提出者: 牛顿 |
牛顿力学属于经典力学范畴,是以质点作为研究对象,着眼于力的作用关系,在处理质点系统问题时,强调分别考虑各个质点所受的力,然后来推断整个质点系统的运动状态;牛顿力学认为质量和能量各自独立存在,且各自守恒;它只适用于物体运动的惯性参照系;牛顿力学较多采用直观的几何方法,在解决简单的力学问题时,比分析力学方便简单。[1]
目录
基本介绍
牛顿力学(Newtonianmechanics)以牛顿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见万有引力)为基础,研究速度远小于光速的宏观物体的运动规律。狭义相对论研究速度能与光速比拟的物体的运动,量子力学研究电子、质子等微观粒子的运动。从研究的范畴来说,牛顿力学同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相区别,牛顿力学是经典力学的组成部分。继I.牛顿以后,J.-L.拉格朗日和W.R.哈密顿相继发展了新的力学体系。牛顿力学所着重的量如力、动量等都具有矢量性质,而且牛顿方程是用矢量形式表达的,故牛顿力学可称为矢量力学;拉格朗日体系和哈密顿体系所着重的量是系统的能,它具有标量的性质,可以通过力学的变分原理建立系统的动力学方程,故拉格朗日体系和哈密顿体系等可统称为分析力学。因此,从力学的研究方法和体系来说,牛顿力学同拉格朗日体系和哈密顿体系相区别;但从经典力学的基本原理来说,拉格朗日方程和哈密顿原理同牛顿定律是等价的。然而,哈密顿原理能应用于较广泛的物理现象。将拉格朗日体系和哈密顿体系(尤其是后者)应用于物理学和天体力学中广泛出现的保守系统,有极大的优点。例如,这两个体系的观点和方法对天体力学的摄动理论和经典统计力学的理论性研究有较大价值。
牛顿介绍
牛顿于1643年1月4日生于英格兰林肯郡格兰瑟姆附近的沃尔索普村。1661年入英国剑桥大学圣三一学院,1665年获文学士学位。随后两年在家乡躲避鼠疫,他在此间制定了一生大多数重要科学创造的蓝图。1667年牛顿回剑桥后当选为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委,次年获硕士学位。1669年任剑桥大学卢卡斯数学教授席位直到1701年。1696年任皇家造币厂监督,并移居伦敦。1703年任英国皇家学会会长。1706年受英国女王安娜封爵。在晚年,牛顿潜心于自然哲学与神学。1727年3月20日,牛顿在伦敦病逝,享年84岁。
备注:牛顿是儒略历1642年12月25日,即格里历(阳历)1643年1月4日,所以正确的出生日期是1月4号。
牛顿力学由来
牛顿力学( Newton's Mechanics )是以牛顿运动定律为基础,在17世纪以后发展起来的。直接以牛顿运动定律为出发点来研究质点系统的运动,这就是牛顿力学。
艾萨克牛顿爵士试图使用惯性与力的概念描述所有物体的运动,所以他找寻出它们服从确定的守恒定律。在1687年,牛顿接着出版了他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论文。在这里牛顿开创了三个运动定律,到了今日还是描述力的方式。
牛顿力学相关
牛顿力学涉及很多方面,他们都涉及最基本的三个定律。
定律
牛顿第一定律
内容: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或合力为零的作用时,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说明:物体都有维持静止和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趋势,因此物体的运动状态是由它的运动速度决定的,没有外力,它的运动状态是不会改变的。物体的这种性质称为惯性。所以牛顿第一定律也称为惯性定律。第一定律也阐明了力的概念。明确了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指出了是力改变了物体的运动状态。因为加速度是描写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所以力是和加速度相联系的,而不是和速度相联系的。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这点,往往容易产生错觉。
注意:牛顿第一定律并不是在所有的参照系里都成立,实际上它只在惯性参照系里才成立。因此常常把牛顿第一定律是否成立,作为一个参照系是否惯性参照系的判据。
牛顿第二定律
内容:物体在受到合外力的作用会产生加速度,加速度的方向和合外力的方向相同,加速度的大小与合外力的大小成正比,与物体的惯性质量成反比。
公式:F=ma,F为合外力
牛顿第二定律定量描述了力作用的效果,定量地量度了物体的惯性大小。它是矢量式,并且是瞬时关系。
要强调的是,物体受到的不为零合外力,会产生加速度,使物体的运动状态或速度发生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和物体本身的运动状态有关的。
局限:该定律只适用于宏观物体的低速运动。
牛顿第三定律
内容: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需要注意:
1、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是没有主次、先后之分。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2、这一对力是作用在不同物体上,不可能抵消。
3、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必须是同一性质的力。
4、与参照系无关。
参考来源
- ↑ 牛顿力学的成就.doc360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