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民法總則》,出版社: 北京大學出版社,ISBN:9787301160206。
北京大學出版社年出版新書約1000種,重印書2700餘種次,出版物已覆蓋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1]和工程技術各領域。現有產品中,大中專教材占35%,學術圖書占45%,一般圖書占20%。在文史哲、法學、經濟管理、學術普及、漢語教學等出版領域具有比較明顯的優勢和特色[2]。
內容簡介
本書是研習民法者的入門參考書,以私權利貫穿始終,開篇就轉載了法學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鬥爭》,為全書定下了基調:即民法是保障私權利的基本法。接着從權利主體(自然人及法人)、權利客體(物)、權利變動(尤其是法律行為,既屬重要,全書亦主要圍繞之詳加論述)及權利的行使等角度進行論述,力圖把民法的權利本位、私法的價值理念與原理原則全方位地展現給讀者。本書的另一色是用實例引導讀者發掘問題、思考問題,並帶着問題去探求私法上的解決途徑。
作者介紹
王澤鑒,1938年出生於台北,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獲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為台灣地區民法學有聲譽的學者。專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總則》等。
目錄
章 私法緒論——私法社會、私法秩序、私法原則
節 法律的鬥爭
第二節 法、私法與公法
第三節 民法典的制定、編制體裁與私法體系
第四節 民法的歷史基礎、倫理性、社會模式及民法的發展趨勢
第五節 民法的學習、教學研究——請求權基礎與案例研習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適用——法學方法論
節 「民法」第1條、法源及法學方法
第二節 法律解釋
第三節 習慣法及習慣
第四節 法理與法之續造
第五節 判例、學說與法釋義學
第六節 使用文字的準則
第七節 決定數量的標準
第三章 法律關係與權利體系——私法關係的建構
節 法律關係的結構分析
第二節 權利的概念、功能及體系
第三節 物權與債權
第四節 請求權、抗辯權及形成權
第四章 權利主體——自然人與法人
節 以人為權利主體而建構的私法體系
第二節 自然人
第三節 法人
第五章 權利的客體——物、權利、財產、企業
節 概說
第二節 物
第三節 財產與企業
第六章 權利的變動——私法自治與法律行為
節 總論
第二節 法律行為
第三節 法律行為內容的限制
第四節 行為能力
第五節 意思表示
第六節 意思與表示不一致——意思瑕疵
第七節 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八節 意思表示及契約的解釋
第七章 條件與期限——法律行為的規劃及風險管控
節 風險管控與規範功能
第二節 條件
第三節 期限
第四節 體系構成及案例研習
第八章 代理——私法自治的擴大與補充
節 總說
第二節 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果
第三節 代理權的發生、範圍與消滅
第四節 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第五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第六節 代理制度的體系構成及案例研習
第九章 法律行為的效力
——無效、得撤銷及效力未定:控制法律行為效力的機制:法律政策與解釋適用
節 概說
第二節 無效的法律行為
第三節 得撤銷的法律行為
第四節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須得同意的法律行為
第十章 期日與期間——權利義務變動的時點
第十一章 消滅時效——權利行使在時間上的限制
節 問題的提出及制度設計
第二節 消滅時效的意義及存在理由
第三節 消滅時效的客體
第四節 消滅時效的期間
第五節 消滅時效期間的起算
第六節 消滅時效中斷與消滅時效不完成
第七節 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
第十二章 權利的行使——權利行使自由與限制
節 概說——凡權利皆受限制,無不受限制的權利
第二節 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
第三節 權利的自力救濟
主要參考書目
索引
參考文獻
- ↑ 第十講科學學派_圖文,豆丁網,2016-10-18
- ↑ 規模現狀,北京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