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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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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厅为台湾日治时期行政区划之一,设立于1901至1909年间,其东、西、南三面环海,东北至阿塱卫溪,北至四重溪,厅治设于恒春街,下辖枋山、蚊蟀两支厅。其范围为现今的屏东县恒春镇、车城乡、满州乡、枋山乡。
沿革
该厅设立于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5月1日,是将恒春办务署从台南县分划出来而成[1]。同年11月11日台湾总督府认为“总督府-县厅-办务署”的三级制度在行政事务上欠缺灵活,而废止“三县四厅”制改为“二十厅”制,恒春厅即为二十厅之一。1904年5月1日,恒春厅实施街庄整并,整并为1街31庄[2]。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10月25日,台湾总督府将原有之二十厅合为十二厅,恒春厅废止,并入阿缑厅。
人口
恒春厅于1905年底之现住人口计有19,626人,其中本岛人19,171人,内地人437人,外国人18人。当时人口大于一千人之街庄如下:[3]
- 恒春街:1,329人
- 大平庄:1,561人
- 鹅銮鼻庄:1,221人
- 射麻里庄:1,083人
- 车城庄:1,795人
- 枫港庄:1,091人
参考文献
- ↑ 引用错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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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引用提供文字 - ↑ 恒春厅. 恒春厅令第八号 当厅管辖街庄区域ヲ左ノ通改正ス.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05-04-28.
- ↑ 临时台湾户口调查部. 台湾现住人口统计 明治三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07-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