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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渤海辽东湾中部,总面积1683平方千米。总人口39万人(2006年末)。全县辖15个镇:大洼镇、田庄台镇、二界沟镇、东风镇、新开镇、田家镇、清水镇、新兴镇、西安镇、新立镇、荣兴镇、王家镇、唐家镇、平安镇、赵圈河镇。县政府驻大洼镇站前社区。

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属温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646.6毫米,年均温8.6℃。辽宁省商品粮基地,芦苇盛产地。特产文蛤、中华绒螯、海蜇、对虾。矿藏有石油、天然气。沟(帮子)海(城)铁路过境。境内有丹顶鹤黑嘴鸥[1]、天鹅等鸟类自然保护区。

历史沿革

大洼县名取自大洼镇,因地势低洼而得名。大洼镇原是一普通小村落,后由于盐、苇、渔业兴起,始成一集镇。至今大洼镇周围还有小洼、西洼、北洼等屯名沿间。战国时属燕地。秦属辽东郡。西汉属辽东郡的房县。东汉隶辽东属国。三国、西晋时期属昌黎郡。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燕、前秦、后燕。北燕和南北朝时为高句丽所割据。隋属燕郡。唐属营州。辽属东京辽阳府。金属广宁府。元属广宁府路。明属广宁盘山卫。清属锦州盘山厅。民国初属盘山县。1937年盘山县将田庄台、驾掌寺等地并入境内。

1945年“九·三”胜利后,盘山建立人民政府。1946年被国民党占领。1948年解放。1953年大洼周围创建国营农场,大洼成了盘锦农垦局的驻地。1966年盘锦农垦局与盘山县合并为盘锦垦区。1970年改为盘锦地区,大洼始设区级行政建制。1975年经国务院批准,大洼区改为大洼县,属营口市辖。1984年设立盘锦市,大洼县属盘锦市辖县。


1987年5月26日,以大洼县新开农场和东风农场部分行政区域设立兴隆台区于楼街道。1987年8月18日,以大洼县部分行政区域设立兴隆台区红村街道。1992年11月,设立大洼三角洲开发区。

1996年,大洼县面积1360平方千米,人口35.7万人。辖10个镇、10个乡:大洼镇、田庄台镇、清水镇、田家镇、东风镇、新立镇、新开镇、西安镇、新兴镇、二界沟镇、王家乡、榆树乡、平安乡、高家乡、荣兴乡、唐家乡、新建乡、赵圈河乡、辽滨乡、城郊乡。县政府驻大洼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大洼县总人口377650人,其中:大洼镇51415人,清水镇21152人,新兴镇20428人,西安镇24346人,东风镇22493人,新开镇19864人,新立镇23587人,田家镇34109人,二界沟镇9023人,田庄台镇10840人,王家乡12491人,唐家乡17678人,新建乡17520人,高家乡15819人,荣兴乡19934人,榆树乡17220人,平安乡18139人,城郊乡10904人,辽滨乡1667人,赵圈河乡9021人。

2001年,大洼县辖:大洼镇、田庄台镇、清水镇、新兴镇、田家镇、东风镇、新立镇、新开镇、西安镇、二界沟镇、王家乡、唐家乡、新建乡、高家乡、荣兴朝鲜族乡、榆树乡、平安乡、赵圈河乡、辽滨乡、城郊乡。

2002年2月4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2]36号)批准(3月2日正式变动):撤销荣兴朝鲜族乡、辽滨乡,合并设立荣兴朝鲜族乡(注:实际以原辽滨乡辖区设立辽滨经济区,管辖原辽滨乡各村);撤销高家乡、田庄台镇,合并设立田庄台镇;撤销城郊乡、大洼镇,合并设立大洼镇;撤销新建乡、唐家乡,合并设立唐家乡;撤销榆树乡、二界沟镇,合并设立二界沟镇。调整后,大洼县辖10个镇、4个乡、1个民族乡:大洼镇、田庄台镇、二界沟镇、东风镇、新开镇、田家镇、清水镇、新兴镇、西安镇、新立镇、王家乡、唐家乡、荣兴朝鲜族乡、平安乡、赵圈河乡。共有17个社区、167个行政村。

2009年3月20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大洼县荣兴朝鲜族乡设立荣兴镇的批复》(辽政[2009]55号):同意撤销荣兴朝鲜族乡设立荣兴镇[2],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0年,撤销王家乡、唐家乡、平安乡、赵圈河乡,设立王家镇、唐家镇、平安镇、赵圈河镇;12月9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盘锦市大洼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10]309号)同意:将大洼县田家镇的甜水村、二十里村、荒地村、上房村及城市外环路以内的马圈子村、田家村、三十里堡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2010年马圈子、田家、三十里堡3村没有实施);将大洼县新兴镇的盘海营高速公路以东的王家村和两棵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将大洼县新立镇的前胡村、大岗子村、胡家村划归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管辖;将双台子区辽河以南双盛街道的常家村划归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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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