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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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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辅会森林保育处

图片来自fcea

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简称退辅会森林保育处退辅会森保处),为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所属的农林机构,处址设于宜兰市[1]

介绍

成立背景为1959年时,为安置中华民国国军退除役官兵开发东西横贯公路沿线森林资源而设立的单位,一方面可以安置国军退除役官兵 (屯田制),另一方面藉其之力开发横贯公路沿线资源,形成双赢的局面。

森林保育处从林务局接收的栖兰山大甲溪林区总面积87,889公顷,其范围跨越宜兰县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台中市等县市。虽然所辖面积广大,但保安林占80%左右,可开发之经济林地只有20%、约有一万七千公顷。

沿革

  • 1959年1月31日,因应中横公路即将通车,如何在中横沿线安置退除役官兵是一大问题;为此,退辅会订定“横贯公路沿线森林资源开发方案”,并成立“台湾横贯公路森林开发筹备处”。同年10月10日,“台湾横贯公路森林开发处”(后简称森林开发处)正式成立。
  • 森林开发处之成立,与中横开发有绝对关系。理论上,台湾的国有林地在当时隶属林产管理局林务局前身,后简称林管局)管辖,但退辅会因身负安置荣民的任务,中横沿线是政府认为其人烟稀少、资源丰富,做为安置用可避免许多问题,因此特别将中横沿线(含宜兰至梨山雾社大禹岭两条支线)两侧各十公里之天然资源,依法予以限制,作为安置荣民之用。森林开发处开始辅导荣民从事林业工作,退辅会的荣民安置计画正式从平地进入到台湾山林。
  • 1963年4月1日,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就业辅导委员会横贯公路森林开发处”。
  • 1972年,并编退辅会荣民林业工作队。
  • 1975年,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森林开发处”。
  • 1998年2月,更名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
  • 2013年11月,更名为“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荣民森林保育事业管理处”。

组织架构

  • 处长1人(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 副处长1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总技师1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 副总技师1人(荐任第九职等至简任第十职等)
      • 秘书1人(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

所属组、室、工作区

  • 行政室:掌理文书、印信、档案、出纳、庶务、车辆、节约能源、采购发包、财产物品管理、环境清洁维护与门禁保全管理及不属其他各组室之事项。
  • 主计室: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 人事室:办理组织法规、职务归系、任免迁调、铨叙审查、考绩奖惩、差假勤惰管理、待遇福利、退休抚恤及公保健保等业务。
  • 政风室:办理政风法令宣导。
  • 生产组:森林游乐事业规划推展、设施安全维护及履约督导考核、资讯预算编列执行及管理及森林副产物行销等事项。
    • 栖兰森林游乐区(委外)
    • 明池森林游乐区(委外)
  • 企划组:本处业务研究发展、林区年度森林经营计画之编订、工程规划及督导、林政业务、鸳鸯湖自然保留区管理维护事项、林区经营成效生态研习及“民众借道”申请及管制事项。
  • 栖兰山工作区:办理火灾迹地及防火林带造林、造林地中后期抚育、防火线修补、森林保护、林道维护、鸳鸯湖自然保留区维护管理及森林副产物猴头菇培育等工作。

停止营运之单位

  • 木材加工厂(2001年12月停止营运)
  • 林业工作队(2015年4月停止营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