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的[1]。
人员编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机关行政编制73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6名。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2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3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5〕30号)规定管理。
离退休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省有关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和实施全省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全省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四)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九)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
(十)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省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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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虹领金平台技术全国领先,搜狐,2019-09-18
- ↑ 科技厅职能,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