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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簡稱:北市府)是中華民國台北市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台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台北市政府設有31個所屬一級機關、112個所屬二級機關、12個區公所、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此外台北市政府還經營3個事業機構。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台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日本帝國台灣總督府施行台灣市制時所成立的「台北市役所」。1967年7月1日,直轄市台北市成立[1],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台北市政府」。1968年7月1日,原屬台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陽明山管理局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台北市(直轄市),確立今日的台北市轄域。

歷史沿革

台北市政府成立於1945年10月。成立初期,總員額僅312人,市政府所屬機關員額包括各學教職員、警察人員在內,為5051人。

台北市於1967年7月1日正式改制為「直轄市」,市政府設8局5處,並就事實需要,分置9個委員會及4個直屬單位。改制直轄市37年來,組織結構除裁撤、歸併不合時宜的單位外,並陸續成立許多機關學校

截止2004年7月,台北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副市長之下,設有民政財政教育建設工務交通社會勞工警察衛生環境保護都市發展消防文化等14局;秘書、地政、新聞、兵役、主計、人事、政風等7處;以及台灣少數民族、法規、研究發展考核、都市計劃、訴願審議、客家事務等6委員會;另有公務人員訓練中心、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捷運工程局、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12個區公所等直屬機關。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員工總計約為7萬多人。

改制後的歷任台北市長皆由官派,直到1994年12月25日始改為民選市長,開啟了民主問政時代。

2007年9月11日,市政府進行機關修編和組織調整[2],原建設局轉型並更名為產業發展局,原新聞處更名為觀光傳播局,原公務人員訓練中心更名為公務人員訓練處,原信息中心升格為一級機關並更名為信息處。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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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