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國快遞污染事件
2013年中國快遞污染事件指的是2013年11月到12月發生於中國大陸的一起導致1人死亡、9人中毒的事件。事件的原因是一份內容是氟乙酸甲酯[1] 的快遞件在轉運過程中泄露,而被污染的快遞件部分被投遞。這些快遞造成了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的一名居民死亡,另外在壽光、膠州等地造成收件人不適,還有5名快遞公司員工出現不同程度中毒症狀。
目錄
傷亡
11月29日,住在東營市廣饒縣的一個居民劉興亮在收到其先前網購的鞋子後出現嘔吐、腹痛等症狀,並在當天搶救無效死亡,其妻亦感到身體不適。山東省郵政管理局隨後的通報稱該次事件除了造成上述一例死亡外,另造成壽光和膠州的兩例身體不適,傷者均已接受治療。另外有5名快遞公司員工在處理快件過程中身體不適。
調查與處理
11月29日泄露發生之後,有2名捷順通公司員工出現不適,於是捷順通向發件工廠聯繫,但工廠稱快遞內容是氯乙腈,但當天的晚些時候又有3名員工不適。11月30日捷順通再次與發件工廠聯繫,後者承認快遞物是氟乙酸甲酯。捷順通公司立即報警並聯繫119對快件進行處理,並於同一天將情況上報給濰坊市郵政管理局,之後,12月2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派出督導組監督其對同車次的快件進行排查,直到12月4日結束排查。
12月20日山東省郵政管理局向媒體公布了調查結果,並對捷順通公司處以罰金28000元。湖北省郵政管理局亦將發件方之經營許可證吊銷。廣饒縣警方將2名相關責任人刑拘。
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之規定,郵政企業在收件時應該當場驗視,《經濟日報》認為這一次快遞污染事件暴漏出快遞企業在收件過程中的不規範。事件之後,《法制晚報》、《海南特區報》、新華網等媒體對多地的快遞進行測試,發現有許多快遞公司沒有按規定執行。《新京報》的調查則指出在快遞寄出地沙洋縣,驗視制度本來形同虛設,在事件發生之後一些快遞公司開始要求顧客發件時先拆包驗視。
受這一次快遞污染事件之影響,一段時間內,一些快遞公司拒絕快遞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