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波多黎各地位公投
波多黎各政治地位公投于2012年11月6日在波多黎各举行。波多黎各人被问及是否赞成继续维持波多黎各现有的政治地位,并有三个可能的替代方案供选择:建州、独立或成为与美国自由联合的主权国家。
这次公投也是自1967年、1993年、1998年之后,波多黎各第四次举行决定其政治地位的公投。
最终有53.9%的投票者反对继续维持原有政治地位,且有61.9%的投票者在政治地位需改变时选择成为美国的一个州。由此,波多黎各在美国国会的居民代表[1] 将向国会提议立法承认波多黎各加入联邦。议案需经众议院、参议院通过,并经美国总统签署后正式生效。
目录
沿革
背景
1898年,美西战争中,西班牙波旁王朝战败,美国胜利,西班牙波旁王朝宣布停止对波多黎各的殖民统治,但是,波多黎各被美国占据,波多黎各总督由美国选派,并且成为美国的自治领地。
1917年,美国给予波多黎各人“美国公民”的地位。由美国负责波多黎各的国防,波多黎各人可以服兵役。波多黎各人成为美国自治领地之后,波多黎各岛民以美国公民身份却没有美国总统大选投票权,参议院无波多黎各人,众议院也只有几个波多黎各人。
1947年,美国允许波多黎各人自己选择自己的自治领地领导人。
1952年,波多黎各颁布波多黎各宪法,获美国承认,并被给予“自决和独立权”。
1997年,波多黎各人举行第三次公投,48%支持“扩大自治权”,46%“成为美国第51个州”,4%“完全独立”。
21世纪以来,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波多黎各出现了大量失业人员,导致波多黎各人要求加入美国联邦政府,成为美国的一个州。
公投
2012年11月6日,波多黎各举行第四次公投,分为2轮进行。第一轮的选项题目是“在与美国关系上是否想改变现状”,选择“是”或“否”,6.5万人弃权,53%的人投票给了“是”。
第二轮的可选项是“成为美国一州”、“扩大自治权”和“完全独立”,61%的公民把票投给了“成为美国一州”,33%“扩大自治权”,有5%“完全独立”。
概述
2012年波多黎各公投是指波多黎各自治领地政府在2012年11月6日发起的公投活动,让波多黎各人就波多黎各未来的去向在“成为美国一州”、“扩大自治权”和“完全独立”三个选项作出选择,此次公投结果显示:61%的岛民把票投给了“成为美国一州”,33%“扩大自治权”,有5%“完全独立”。此次公投结果将递交给美国国会,由美国国会批准是否接纳波多黎各的入美为第51个州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