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象樞
生平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舉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進士,歷官刑科給事中、工科右給事中、刑科左給事中、吏科都給事中,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書。以清廉直諫名動一時,「自公卿大夫以至窮閭委巷,有識之人莫不樂道其行事而慨然嘆慕其為人」,史家譽為「清初直臣之冠」。順治十年三月,建議實行京察。順治十一年(1654年),因陳名夏桉牽連,辭官,講學於願學堂,「從此海內仰而望之,千載後想而像之」。
康熙十一年(1672年),再任言官,十七年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上《申明憲綱等事》疏,曰「國家之根本在百姓,百姓之安危在督撫,故督撫廉則物阜民安,督撫貪則民窮財盡」。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上疏彈劾索額圖受賄徇私。三藩之亂時對清廷後勤補給多所建樹。工書法,尤長於行書。治學主張經世致用,屬理學派。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卒。死後其子整理其稿,編有《寒松堂集》十二卷。諡敏果。
參考書目
- 《張家口知名的歷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