顓頊曆
顓頊曆
《顓頊曆》為秦歷名,是我國古六歷之一。 相傳「顓頊曆」在周末已經制定, 秦 統一後頒行全國,以十月一日為元朔。 自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漢武帝太初元年共行一百十七年。 據說該歷採用的是十九年七閏法,一回歸年為365又1/4日(所以是一種四分曆),一朔望月為29又499/940日,以十月為歲首,閏月放在九月之後,稱後九月。 測制年代或為秦獻公時公元前366年,至秦始皇一統天下後遍行,經秦朝至西漢太初曆制定(公元前104年)始棄。
歷史演變
漢初的曆法基本上是沿用秦以來的顓頊曆 顓頊曆據說是一種古四分曆,以365 1/4日為回歸年長度,29 499/950日為朔望月長度,十九年七閏。 漢武帝時,公孫卿、壺遂、司馬遷等受命議造漢歷; 最後,在18種改歷方案中選定了鄧平所造的八十一分律歷,稱太初曆。 太初曆以365 385/1539日為回歸年長度,29 43/81日為朔望月長度。西漢末年,劉歆修訂太初曆而更名為三統曆。 《顓頊曆》完成於秦獻公十九年(公元前366年)。 《顓頊曆》有兩大特點: 一是其時秦政權尚僻處於雍州,不與諸侯各國交往。 諸侯自大,也以夷翟之邦視秦國,所以它實行的曆法,直到秦統一天下後才推行全國。 但又漢行秦歷,才使《顓頊曆》一躍而奉為曆法「正統」。 二其時古四分曆理論已非常成熟,所謂《顓頊曆》,只不過是月建有差,歷策卻仍是一個師傅下山的「疇人」用古四分曆方法擬訂的。 《顓頊曆》不過是「古四分曆」或逕是《殷歷》的一支而已。關於此兩歷關係中的「正統」問題,實在是要與歷史的看法來個「否定之否定」。 古六歷通常是指黃帝歷、顓頊曆、夏曆、殷歷、周曆、魯歷。 夏曆以春一月為正月,相當於在干支歷建寅之月;商曆以冬十二月為正月,相當於在干支歷建丑之月; 周曆以冬十一月為正月,相當於在干支歷建子之月; 秦歷(顓頊曆)以冬十月為正月,相當於在干支歷建亥之月。 這便是夏曆建寅、商曆建丑、周曆建子、秦歷建亥說法的由來。 所謂的古六歷,僅有《顓頊曆》在考古中發掘到一些資料,其餘五種曆法,至今只留存一些片斷資料。
月份排序
秦以十月為曆法首月,輪至次年九月為年末。 十月同樣稱為十月,不改稱一月或正月。 端月(即一月或夏曆正月,不改為四月)原是立春之月,二十四節氣起點,據說是因為始皇帝避諱改為端月。
相關人物
顓頊是黃帝的孫子,號高陽氏,居於帝丘(今河南省濮陽市附近)。 他聰明敏慧,有智謀,在民眾中有很高的威信。 他統治的地盤也大了很多,北到河北省一帶,南到南嶺以南,西到甘肅一帶,東到東海中的一些島嶼,都是他統治的地城。 古代歷史書上描寫說,顓頊視察所到之處,都受到部落民眾的熱情接待。 據《淮南子.時則訓》載:「北方之極,顓頊、元冥(元冥又叫玄冥,是管北方的水正官)之所司者萬二千里。」 又據《史記.五帝本紀》載:「北至於幽靈,南至於交趾,西至於流沙,東至於蹯木,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 真是一位澤被宇內,功德蓋世的帝王。 《春秋緯》中一本叫《命歷序》的書說顓頊部落共傳20世,350年,《易緯》中的《稽覽圖》說是500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