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雷震(1897年6月25日-1979年3月7日),字儆寰,曾在民国36年当选第一届国民大会浙江省代表。至台湾后,因创办《自由中国》杂志,批评时政,在1960年至1970年之间因“雷震事件”入狱十年。

目录

生平概略

雷震青年时赴日本留学,并于1917年加入中华革命党。1923年他毕业于日本名古屋第八高等学校,进入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法政学科就读,主修宪法。1926年他回到中国,曾任湖州中学校长,后转任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为王世杰之部属。

1932年担任中国国民党南京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934年7月起担任教育部总务司司长。在抗日战争中他获得蒋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担任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等职。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负责协商各党派意见。1946年11月中制宪国民大会开幕前后,他负责协商青年党与民主同盟中的民社党参与制宪国大,任制宪国大代表兼副秘书长。1947年当选国民大会代表。

他从1958年起参与李万居吴三连高玉树等78人发起组织的“中国地方自治研究会”,该组织无法取得行政机构之许可而无法成立。1960年雷震与台港在野人士共同连署反对蒋中正三连任总统。时值初秋,上午八时刚过一点,雷震忽然听到警员在敲门,告诉他“家中发火烧了”(雷震有两个住处)。雷震匆匆忙忙打开门,谁知数十名国民党特务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乱”为名将其拘去。并被军事法庭以“包庇匪谍、煽动叛乱”的罪名判处十年徒刑。

在美国的胡适返台找蒋中正求情,蒋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岁生日,胡适想念狱中的雷震,手书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馈赠:“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刚说:“胡先生这个懦弱的本性在当年所谓‘雷案’中真毕露无遗。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脸,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样子,我前所未见,看起来著实可怜。后来,我拜读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记,尤觉这位老秀才百无一用之可怜。‘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适对这件事,始终内疚弥深。在蒋介石的威权下,甚至后来也不便探监。

曾热心支援雷震筹组反对党的云林县议员苏东启云林县议会提议要求蒋介石释放雷震并获得全数通过,而成为国民党眼中钉。1961年苏东启因计画以武力号召台湾独立而遭警总军法处判处死刑;1975年苏东启因蒋中正逝世的特赦出狱。

1970年9月4日十年徒刑期满出狱。1971年12月中决定撰写〈救亡图存献议〉,提出政治十大建议,希望政府速谋政治、军事改革,以民主化方式应付危局,并要求将国号改为“中华台湾民主国”(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认为成立中华台湾民主国才是唯一出路。[1]次年1月10日呈送〈救亡图存献议〉至总统府、行政院,未获回应。1979年逝世于台北,终年82岁。

回忆录焚毁案

1970年,雷震虽出狱,但其入狱期间所写的四百万字回忆录,仍遭军监强行没收。1988年,其遗孀宋英监察院提案重新调查雷震案,在监院准备调查的同时,新店军监却将回忆录悉数焚毁,监察院对此提出弹劾,宋英曾向国防部要求国家赔偿,却皆遭到国防部的驳回。[2]2016年3月,因马世芳的转贴,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网友热议,成为当年2月中华民国宪兵扣押戒严时期文献案的馀波。《自由时报》在3月8日也以〈比违搜还惨!雷震4百万字回忆录被焚毁〉为题报导此案。[3]

参考文献 

  1. 汤志杰, 多重结构汇聚下革新保台霸权的形成:民族主义如何从圭臬变成难言之隐, 中央研究院“台湾:族群、民族与现代国家的经验与理论”研讨会, 2013
  2. 雷震案史料汇编 > 雷震回忆录焚毁案
  3. 综合报导. 比违搜还惨!雷震4百万字回忆录被焚毁. 《自由时报》. 2016-03-08 (Chinese (Taiwan)). 

参考书目

任育德,《雷震与台湾民主宪政的发展》,台北:政治大学历史学系,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