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鐵路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管理規章、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路政、運政和港口的行政管理,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外輪理貨、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1]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撥款的交通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港航有關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和代征:負責交通稽查站的管理:負責公路、橋樑通行費收費站(點)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五)承擔公路、水路、港口建設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公路、港口(包括公用航道、防波堤、錨地等)、站場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審批或審核上報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港口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國家、省重點交通工程建設。
(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大宗外貿等物資運輸,協調中央、省、湛駐雷的交通運輸郵電單位的工作。
(七)制定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計劃、組織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推廣應用;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港口及水運信息的匯總、統計、上報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協調地方鐵路建設及鐵路專用線共用的管理。
(九)負責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管理,制定城市公共交通[2]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治安綜合治理、保衛工作;協調港口、航道、鐵路、郵電等省、湛江駐雷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等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執法證件的管理: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
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交通行業培訓計劃,並指導、監督實施;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含政工)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和交通工種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工作:會同有關股室組織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的上崗培訓和考核工作:為出國出境人員辦理有關報批業務:負責黨務、統戰、共青團、工會、婦女、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負責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規劃建設股
負責擬訂、修改和綜合平衡公路、水路、港口、鐵路等交通行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編制全市港區及規劃港區的岸線、陸域、水域開發利用規劃,並實施行政整理:負責全市港區及規劃港區岸線管理;審核港區危險貨物及特殊貨物作業場所、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專用場所範圍的劃定申請: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等信息的統計、匯總、上報、分析和管理工作。
負責公路、水路基本建設市場的臨督管理: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審核、審批交通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概算、預算以及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協調交通項目施工的招、投標工作:組織交通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質量等級評定:負責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引資工作。
(三)運輸管理股
負責道路客貨運輸、運輸服務業、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搬運裝卸業、城區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實施營運車輛運力的投放、線路的布局和審批工作:負責道路運輸業戶的經營資格審查和開業停業審批、發證、年審工作:參與編制城區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辟、調整、延伸公交線路和站點的布局管理:組織實施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新增車輛額度計劃及新增車輛的審批、發證、年審工作:負責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車票價標準及其調整方案的審核、上報審批工作:負責出租車企業經營資質年審:指導城區公共交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外貿貨物運輸、防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及鐵路的物資疏運:協調聯運工作:實施對鐵路專用線共用的管理。
(四)安全技術股
組織擬訂交通運翰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檢查和管理,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協助落實鄉鎮運輸船舶與橫水渡的安全責任管理;負責在港口內裝卸、過駁危險貨物的審查與許可審批工作;審核在港口進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採掘、爆破等活動:制止在港口水域、航道範圍內的各種違法、違規、危害港航作業的行為。負責營運機動車的技術管理。督促、檢查交通運輸行業防風、防汛、防火等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和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五)財務審計股
貫徹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資金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編制交通建設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的撥付安排工作:管理交通經費、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編制本局年度財政預算並實施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管理。
負責交通運輸規費徵收的管理、征費票據的領用管理:負責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及公路、橋樑通行費站(點)的設置、調整、審核上報和指導監督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費;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交通基礎建設資金的使用監督。
(六)交通戰備辦公室
交通戰備辦公室既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政府主管這項工作的辦事機構。其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湛江和我市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有關規定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交通戰備系統的國防交通工作,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武裝工作。
(七)執法監督股(綜合行政執法局)
根據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行使公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規費稽查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職責: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並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參考文獻
- ↑ 科普時間 | 關於港口基礎知識,你知道多少?,搜狐,2021-09-02
- ↑ 關於公共交通發展的八大策略探討 ,搜狐,202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