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蘭
人物簡歷
1968年8月,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藝術學院。
1968年8月,分配到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野戰部隊工作。
1971年5月,復員到北京電視設備廠做工人。
1974年12月,畢業於北京化工大學工業自動化系。
1975年1月,返回北京電視設備廠,擔任工人、技術員。
1982年8月,調北京市委組織部工作,任幹部、副處長、處長。
1988年2月,調北京市科技幹部局工作,任副局長。
1989年8月,調中組部培訓中心工作,任副主任、主任。
人物評價
陳偉蘭同志長期從事組織人事管理和培訓工作,在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方面具有較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對現代培訓理論和技術有深入的探索並創造性地應用於實踐,先後在中組部培訓中心、國家行政學院組織青年教師和培訓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和推廣。她把行動學習法引進國內,並通過深入研究和改造,創造性地應用於我國地方政府實踐和國有大型企業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國內外都產生了一定影響。她曾組織並親自參與設計和指導實施了中國與歐盟、中國與瑞士等大型國際合作培訓項目[1],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她擔任國際行政院校聯合會副主席,積極開展和推動我國培訓機構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代表議案
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陳偉蘭代表提出《關於儘快制訂〈行政程序法〉的議案》,這份議案僅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里,就得到了40位代表的附議[2]。
用陳偉蘭的話說:「這是一部政府自己約束自己行為的法律。」在這份議案中,專家們不僅指出了儘快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必要性,還附上了由專家試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序法》 ,分八章共計一百八十六條,在行政主體、行政決策、行政決定程序、行政決定的效率、行政合同、行政指導、法律責任等方面都做出了詳盡的規定。
附議的代表表示,依法行政是過去5年來中國在豐富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經驗之一,但目前在一些部門還存在着相互推諉,辦事效率低下,一些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強等問題。嚴誠忠說:「這部法律通過後,行政行為會更加公正、公平、公開,將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保證行政機關正確行使職權,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試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程序法》是由我國著名法學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帶領團隊,經過廣泛考察和深入研究後制定。陳偉蘭說:「在一次聊天中,應松年教授向我介紹了他的工作,我也覺得儘快出台《行政程序法》是十分必要的,就向本屆全國人大提出了這份議案。」
其實,應松年的這個設想正在湖南得到實踐,陳偉蘭介紹說,湖南省公布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草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應松年就是草案的起草組組長。陳偉蘭強調說:「 《行政程序法》一旦出台,將使我國依法行政邁上一個新台階。」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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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陳偉蘭簡歷,名人簡歷
- ↑ 陳偉蘭代表議案引代表熱烈討論 排隊附議,洛陽網, 2008-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