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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阳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29号),设立阳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正县级建制,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

(二)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统计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

(四)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动县、乡两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乡村人口计生工作[2];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阳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视频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张维庆致辞
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公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