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燈記憶
閃光燈記憶是一個非常詳細、生動的「快照」,記錄了一段令人驚訝和重要(或情緒激動)新聞的時刻和環境。 術語「閃光燈記憶」表示照片有驚奇、無差別描繪、細節、短促的性質;然而,閃光燈記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是無差別的,但仍遠遠不夠完整。證據表明,儘管人們對自己的記憶充滿自信,但卻會遺忘記憶的細節。
閃光燈記憶是一種自傳體記憶(autobiographical memory)。 一些研究人員認為,閃光燈記憶與其他類型的自傳體記憶有區別是有原因的,因為它們依賴於個人重要性、結果性、情緒、驚奇等因素。 另一些人則認為,如果普通的記憶非常獨特、具有個人意義或經過反覆複述,那麼它們也可以是準確而持久的。
閃光燈的記憶有六個特徵:「地點」、「正進行的活動」、「消息提供者」、「自身作用」、「其他效果」、「後果」。 可以說,閃光燈記憶的主要決定因素是高程度的驚奇、後果性,可能還包括情緒激動的因素[1]。
目錄
歷史概述
閃光燈記憶一詞是由布朗(Brown)和庫利克(Kulik)於1977年所創。他們構造了「特殊機制假設」,該假設認為存在一種特殊的生物記憶機制,當某一事件在驚訝程度及後果上,超出臨界水平時,這種機制就會對該經歷的細節和環境產生永久性的記錄。布朗和庫利克認為,儘管閃光燈記憶是永久性的,但並不總是可以從長期記憶中獲得。閃光記憶機制假說認為,閃光記憶具有不同於「普通」記憶機制的特殊特徵。這一特殊機制所創造的表徵是詳細的、準確的、生動的、不易遺忘的。自從布朗和庫利克首次提出閃光燈記憶的概念以來,人們就一直在爭論閃光燈記憶的這些基本特性[2]。多年來,終於出現了四種閃光燈記憶模型來解釋這一現象:攝影模型、綜合模型、情緒整合模型和重要性驅動模型;此外,還進行了一些研究來檢驗這些模型的有效性。
積極和消極
積極和消極的事件都有可能產生閃光燈記憶。當事件被視為一個積極的事件時,個體表現出更高的重現率和感覺心像,也顯示出與事件相關的更多生活質量。個體將這些積極的事件視為他們身份和生活故事的核心,從而導致對事件的更多複述,以更主觀的清晰度對記憶編碼。
與積極的閃光燈記憶相比,被一個人視為消極的事件表明,他們使用了更詳細、更保守的處理策略。消極的閃光燈記憶是非常不愉快的,導致一個人避免重複消極的事件。這種迴避可能會導致情緒緊張記憶的減少。如果一個人經歷了消極的閃光燈記憶,但他的情緒方面卻比較平靜,那麼他的記憶就會保持完整。對於消極的閃光燈記憶,他們被認為有更多的後果。
閃光燈記憶不一定需要從積極或消極的事件產生。研究表明,閃光燈記憶可能是透過體驗一種與獨特風格有關的互動產生的。研究發現,兩個獨特風格產生的都是明確的閃光燈內存,但缺乏強差異化定位的風格,不產生閃光燈內存。這些「閃光燈品牌記憶」在強度、銳度、生動性和力度等方面與傳統閃光燈記憶非常相似。
方法
對閃光燈記憶的研究通常有一個共同的方法。研究人員一般會在發生令人震驚的公共事件後立即進行研究。參加者在事件後數天內接受測試,以問卷或訪談的方式回答相關事件詳情及個人經歷的問題。然後對參與者進行第二次測試,例如6個月、1年或18個月後。通常,參與者被分成幾組,每組在不同的時間間隔進行測試。這種方法可以讓研究人員觀察記憶衰退的速度,以及閃光燈記憶的內容和準確性。
準確度
許多人感覺閃光燈記憶不夠準確,不能算是自己的記憶範疇。其中一個問題是閃光燈記憶可能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退化,就像日常記憶一樣。此外,閃光燈記憶是否與日常記憶有顯著不同也受到了質疑。許多研究表明,閃光燈的記憶並不是特別準確,但它們是非常生動和自信的體驗。許多實驗人員對閃光燈記憶的準確性提出了質疑,但這要歸咎於記憶的複述。透過複述和重溫來排演的錯誤可以成為記憶的一部分。因為閃光燈記憶只發生一次,沒有機會重複曝光或糾正。早期引入的錯誤很可能會繼續存在。許多人認為這些創造閃光燈記憶的事件非常重要,希望「永遠不要忘記」,這可能導致對閃光燈記憶的準確性過於自信。在創造閃光燈記憶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不是在聽到重大新聞的確切時刻發生了什麼,而是在聽到新聞之後發生了什麼。當試圖理解事件發生後記憶的增加時,後編碼因素的作用,如複述和再現,是很重要的。
這類研究的重點是找出閃光燈記憶比日常記憶更準確的原因。已有文獻表明,某一事件的重要性、所涉及的後果、事件的明顯程度、個人對事件的參與程度以及鄰近程度,都能提高閃光燈記憶回憶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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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閃光燈記憶和回憶高峰_牛津通識讀本記 ,掛雲帆,2020-02-02
- ↑ 閃光燈記憶有哪些主要特點?,愛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