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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操场)原图链接来自 二九年华 的图片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依靠传统学科的发展基础,围绕把学校建成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的发展目标,坚持“立足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发展思路,瞄准国家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秉承“教学立院、学术强院、制度理院、和谐兴院”的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国家培养优质人才。

目录

机构设置

学院下设机构为:2个办公室(即院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2个资料室、5个教研室(即中国史教研室、世界史教研室、考古与博物馆学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社会工作教研室)。有重庆市重点学科“专门史”、重庆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国家财政部与地方高校共建项目“考古与博物馆学教学与研究中心”、“重庆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重庆师范大学博物馆”、“重庆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重庆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文物保护技术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平台。

师资队伍

学院有教职工47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4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3人,其中1人为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及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人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专业设置

历史学(师范)专业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1]的, 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宽广扎实的专业基础,系统的知识结构和较强适应能力的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人才。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历史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四学年总周数为199周,其中教育教学活动160周,全部教学活动按学院统一规定安排。本教学计划拟用2.5年的时间着看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以1.5年的时间进行专业教学的提高,加强专业方向专修,在全部教学过程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的培养,以增强专业的适应性。

毕业要求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160学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00分,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方能毕业。

授予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授予历史[2]学学士学位。

视频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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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2016年历染风华迎新晚会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