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環保局
重慶市南川區環保局《南川區環保局》是根據《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14〕48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環境保護局,為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起草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擬訂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擬訂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環境功能區劃和生態功能區劃;參與擬訂南川區主體功能區劃。
(三)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參與解決涉及南川區的跨流域、跨地區的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指導和協調鄉鎮、街道及部門環境問題的處理。
(四)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對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組織審查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執行環境評價制度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土壤和光、惡臭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化學品環境管理;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法;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排污許可、排污收費和限期治理制度;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調查,進行生態環境質量分析和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七)負責輻射源、放射性源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輻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八)負責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和預測預警;建立環境質量發布制度,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統一發布環境質量、污染物狀況、環境統計等信息。
(九)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科學研究和新工藝、新技術工程示範;參與指導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有關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環境保護督查制度,監督檢查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參與指導生態示範區與生態農業建設。
(十一)組織開展生態文明[1]建設和環境友好社會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2]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組織開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調查並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創建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建設指標》解釋(三十四),搜狐,2021-03-16
- ↑ 生態保護 |生態環境保護,我們這樣做 ,搜狐,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