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府
都督府(英語: Governor's House ),中國歷史上設置的軍事或行政機構。
目錄
唐朝
唐朝沿襲了漢末魏晉南北朝的都督制,在都督的駐地設立都督府。北周、隋朝把都督改為總管,唐朝恢復都督的名稱。都督府一般節制數州的軍政,但是唐朝實行府兵制,軍權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幾無實權。後來府兵敗壞之後,軍權多為持節的節度使或觀察使所有。安史之亂後都督府撤銷,都督成為榮譽官銜,宰相出征的加銜。唐朝在羈縻地區也設立都督府,一般以一個國家政權或者民族部落為一個都督府,以國王或者酋長擔任都督。
- 唐朝西域各都督府的設立(各都督府下轄數個至十數個州):
- 康居都督府,今撒馬爾罕;
- 大宛都督府,今塔什干;
- 寧遠都督府,今費爾干納;
- 鳥飛州都督府,今瓦克汗走廊;
- 至拔州都督府:今塔吉克斯坦的達爾瓦茲地區;
- 天馬都督府:今塔吉克斯坦的卡非尼河盆地,下轄落那與束離兩州。
- 悅班州都督府:今烏茲別克斯坦迭腦;
- 高附州都督府:今阿、塔邊界一帶。下轄2 個州;
- 王庭州都督府:今塔吉克西南;
- 姑墨州都督府:今烏茲別克斯坦蘇爾漢河口;
- 月氏都督府:今阿富汗昆都士,下轄25州;
- 大汗都督府:下轄15個州;
- 旅獒州都督府:今土庫曼與阿富汗之間安德胡伊一帶;
- 奇沙州都督府:今阿富汗西北希巴干;
- 昆墟州都督府:今土庫曼斯坦木耳加河一帶;
- 修鮮都督府:今喀布爾,公元619 年歸附大唐表示,轄10州;
- 寫鳳都督府:今阿富汗巴米揚,轄5 州;
- 條支都督府:今阿富汗南部,轄9個州;李白有詩云:「洗兵條支海上波」,因此有人認為唐朝軍隊可能曾越過阿富汗到達阿拉伯海邊;
- 波斯都督府:今錫斯坦。阿拉伯哈里發東侵後,波斯不能抵擋,王子親赴長安求援。唐朝冊封定立三代波斯王室後裔為波斯都督,有的晉封為波斯國王,在今阿、巴、伊邊境一帶立國,但終於未能恢復薩珊王朝在波斯本土的王統。
官制制度
都督府是唐王朝在重要地區設置的地方行政機構。都督源於東漢光武初年臨時設置的督軍御史。曹魏文帝初年都督設置制度化,晉代以後始兼任刺史,後周改都督為總管,隋代軍區亦稱總管。唐初承隋制﹐其領軍出征者為行軍總管或大總管。至武德七年(624)﹐復以總管府為都督府﹐大總管府為都督府﹐而行軍總管及大總管不變。大都督常以宗王遙領而以長史代理其職。其餘都督則分為上﹑中﹑下三等。貞觀元年(627)﹐內地都督府多被裁撤。
行政機構
景雲二年(711)﹐睿宗曾擬分全國(除京畿﹑都畿外)為二十四都督府﹐令都督糾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惡﹐但並未實行。唐代都督權輕﹐雖加使持節之號﹐並不真正賜節。景雲二年以賀廷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節度使實授旌節。從此節度使代替都督﹐成為地方最高的軍事長官。其中負責管理少數民族地區的羈縻府州者二十二,在都督府內「別置經略使」,以處理該府所轄羈縻府州的民族事務。
書籍
舊唐書職官志三: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敷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年,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 新唐書百官四下: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 新唐書地理一:唐興,高祖改郡為州、太守為刺史,又置都督府以治之。 新唐書百官四下: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從二品;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從三品: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親王典州,則歲以上佐巡縣。 大唐六典卷30三府、都、護、州、縣官吏:京兆,河南,太原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教諭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觀風俗,問百姓,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
元明
元文宗天曆二年(1329年),始立欽察親軍都督府,後改大都督府。韓宋龍鳳七年(1361年),吳國公朱元璋改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大都督府改為五軍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左軍都督府﹑右軍都督府﹑前軍都督府﹑後軍都督府。
民國初年
日本
參考文獻
- 於志嘉:〈明北京行都督府考〉。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