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運兵車
裝甲運兵車 |
中文名稱: 裝甲運兵車 別名: 裝甲輸送車 車長: 4.5-7.5米 |
裝甲運兵車(Armoured personnel carrier-APC)又稱裝甲輸送車,指在戰場上輸送步兵的裝甲車輛,一般具有高速、較低的防護力和戰鬥力等特點。裝甲運兵車除了可以運輸步兵外,還可以運輸物資或補給品,暫時充當裝甲補給車。在必要時,也可以使用車上的武器攻擊敵人。[1]
目錄
裝甲運兵車簡介
裝甲運兵車除了可以運輸步兵外,還可以運輸物資或補給品,暫時充當裝甲補給車。設有乘載室的輕型裝甲車輛。主要用於戰場上輸送步兵,也可輸送物資器材。在機械化步兵(摩托化步兵)部隊中,裝備到步兵班。
結構
裝甲輸送車由裝甲車體、武器、推進系統(動力、傳動、操縱、行動裝置)、觀瞄儀器、電氣設備、通信設備和三防(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裝置等組成。車上通常裝有機槍,有的裝有小口徑機關炮。多數裝甲輸送車的戰鬥全重 6-16噸,車長4.5-7.5米,車寬2.2-3米,車高 1.9 - 2.5 米,乘員2-3人,載員8-13人,最大爬坡度25-35度,最大側傾行駛坡度15-30度。履帶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55-70千米,最大行程300-500千米。輪式裝甲輸送車陸上最大時速可達100千米,最大行程可達1000千米。履帶式和四軸驅動輪式裝甲輸送車越壕寬約 2 米,過垂直牆高 0.5-1 米。多數裝甲輸送車可水上行駛,用履帶或輪胎划水,最大時速5千米左右 ;裝有螺旋槳或噴水式推進裝置的 ,最大時速可達10千米。
火力
裝甲輸送車造價較低,變型性能較好,但火力較弱,防護力較差,多數車乘載室的布置不便於步兵乘車戰鬥。步兵戰車出現後,有的國家認為步兵戰車將取代傳統的裝甲輸送車;多數國家認為兩種車的主要用途不同,應同時發展。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開始研製裝甲輸送車,60年代初裝備部隊。
世界裝甲運兵車
M113裝甲運兵車
M113是一種美國生產的裝甲運兵車,外銷世界上諸多國家,以便宜好用、改裝方便著稱於世,在近代軍事史有重要地位。 M113採用全履帶配置並有部分兩棲能力,也有越野能力,在公路上可以高速行駛。M113家族有極多的變型版可以擔任運輸到火力支援等等戰場角色,超過80,000輛的生產量遍布世界。雖然它不是坦克但是也能設計成戰鬥載具,M113在越戰時期甚至是裝甲覆蓋最完全的載具,也使得後續的諸多裝甲步兵戰車從它獲得靈感,至今21世紀M113各種改型依然在服役。
"拳擊手"裝甲運兵車
1999年,德國決定與英國合作研製一種新型8×8裝甲輸送車,之後荷蘭也參加該項目。2002年5月,製造出2輛樣車,命名為"拳擊手"。該車採用通用底盤的模塊化設計,是對傳統裝甲車輛總體設計思想的大膽創新。
該車在設計上主要包括動力傳動和任務用途兩大模塊。動力傳動模塊是各車型統一的基本模塊,包括整個動力傳動系統、駕駛艙、三防系統、空調裝置、滅火抑爆系統和標準接口。全車的動力分配由一個CAN總線系統進行監視和控制。任務模塊可迅速更換,以適應作戰和保障的需要,靈活實現車族化的變型要求。
"鋸脂鯉"系列裝甲運兵車
瑞士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始終活躍在輪式裝甲車的生產領域,各種車型層出不窮。20世紀60年代的典型車型是"潘哈德"系列裝甲車。70年代以來,瑞士莫瓦格公司研製生產的"鋸脂鯉"系列輪式裝甲車更被世界許多國家所採用。截止1999年,"鋸脂鯉"系列的4×4、6×6和8×8各種車型共生產了3850輛。
除加拿大外,獲特許生產8×8車型的國家還有英國、智利等國家。該系列車輛的早期車型為"鋸脂鯉"I(6×6)型,重10.5噸,載員14人;8×8車型重12.3噸,載員15人。與I型車相比,II型車的戰鬥全重有所增加,6×6車型為11.5噸,8×8車型為12.3噸。車身變窄加長,裝有更大功率的柴油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