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交通運輸局
機構簡介
根據《 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衡發[2010]3號)和《中共衡陽市委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委[2010]4號),設立衡陽市交通運輸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衡陽市交通運輸局本數據來源於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1、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五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二)劃入和加強的職責
1、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建設局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城市客運的職責、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管道運輸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職責、市民航機場有關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2、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3、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1、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縣市區和承擔市本級的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2、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和實施細則。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3、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宣傳貫徹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出租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管道運輸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市民航機場有關管理工作。
4、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5、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交通建設及行業運轉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隧道的行業管理。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6、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或協調國家、省重點和市級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市本級和指導縣市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7、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市國防動員[2]有關工作。
8、 監督實施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9、指導縣市區和負責市本級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10、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衡陽市交通運輸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衡陽市黨政門戶網站
- ↑ 名詞解釋:什麼是「國防動員」?,搜狐,2009-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