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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圖片來自forest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稱林務局)是中華民國林業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附屬機關,主管全國森林保安林的經營管理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業務之推動及其政策、法規之擬訂與執行。其前身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精省後改隸中央。林務局也是多數國家森林遊樂區的主管機關,並規劃推動國家步道系統

目錄

歷史

  • 1945年10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新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林務局」,接收原本台灣總督府林政、營林等業務。
  • 1946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立「林產管理委員會」,分為三組接收各地林場。
  • 1947年6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撤銷,新成立之臺灣省政府將林產管理委員會改組為「臺灣省政府農林處林產管理局」。9月,臺灣省政府將林政事務及模範林場山林管理所等撥歸臺灣省政府農林處林務科管理,林產管理局僅掌理全台造林及木材生產供應等業務。
  • 1948年6月,臺灣省政府農林處撤銷林務科,將林政事務及山林管理所撥還林產管理局。
  • 1949年6月,臺灣省政府將原有十個山林管理所合併為七個,分隸於地方政府。12月2日,臺灣省政府農林處改制為農林廳後,林產管理局亦改組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產管理局」。
  • 1950年11月,復將七個管理所改隸林產管理局。
  • 1952年12月,臺灣樟腦局裁併納入林產管理局。
  • 1955年12月,臺灣農林臺灣工礦移撥林產管理局。
  • 1958年10月,省府將花蓮縣木瓜山林場改隸林產管理局。
  • 1960年2月,林產管理局改制更名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林務局」,內部設6組、6室、附屬機構計13個林區管理處,其中大雪山示範林區管理處僅負責林政業務。
  • 1963年,設置兩個工務所及兩個工程隊。
  • 1968年,省府直昇機隊改隸林務局。
  • 1969年6月,設置職工訓練中心及第三工務所。
  • 1970年9月,組織空降森林救火隊。10月,設置墾丁森林遊樂區管理所,隸屬恆春林區管理處。
  • 1973年7月,農林航空測量隊改隸林務局,改制為農林航空測量所。9月,木瓜林區管理處接管臺灣中興紙業林田山林場
  • 1974年1月,大雪山林業公司改隸林務局,為大雪山示範林區管理處。
  • 1989年7月,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並進行組織重整。
  • 1999年,因臺灣省虛級化,林務局改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2007年2月5日,奉指示執行「林務林政一元化」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移交國有林地(至2006年12月底,計有53,674筆,面積44,042公頃)[1]
  • 2018年7月1日,收回原委託管理阿里山林業鐵路臺灣鐵路管理局阿里山森林鐵路管理處經營權,新成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 未來,行政院農委會與行政院環保署改制為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後,林務局業務將拆分林業與保育兩部分,林業部分將留在農業部(名稱未定)[2],森林保育業務則移至環境資源部成立「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署」。[3]

組織

  • 局長
    • 副局長(2人)
      • 主任秘書

幕僚單位

  • 森林企劃組
  • 林政管理組
  • 集水區治理組
  • 造林生產組
  • 森林育樂組
  • 保育組
  • 秘書室
  • 主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