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宏甲(1923年6月19日(农历1923年5月6日)-1990年4月24日)是台湾的漫画家。出生于新竹市。
代表作为《诸葛四郎》。
叶宏甲从小对于绘画就有莫大的兴趣,在1940年时,他参加了日本漫画家协会所举办的函授学校,进行学习,而在这段时期所学习到的事物对于他日后在漫画的事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在两年之后,他又前往日本的川流美术学校进修。被洪德麟誉为“创造台湾第一名英雄偶像”的漫画家。[1]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叶宏甲因一幅讽刺政府烟酒公卖制度的漫画,被政府判刑一百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