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體
引證解釋
草體特點
草體,是漢字的一種書體。形成於漢代,是為書寫簡便在隸書基礎上演變出來的。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章草筆劃省變有章法可循,代表作如三國吳皇象《急就章》的松江本。今草不拘章法,筆勢流暢,代表作如晉代王羲之《初月》、《得示》等帖。狂草出現於唐代,以張旭、懷素為代表,筆勢狂放不羈,成為完全脫離實用的藝術創作,從此草體只是書法家臨摹章草、今草、狂草的書法作品。代表作如張旭《肚痛》帖、懷素《自敘帖》。草體為書寫便捷而產生的一種字體。始於漢初。當時通用的是「草隸」,即潦草的隸書,後來逐漸發展,形成一種具有藝術價值的「章草」。漢末,張芝變革「章草」為「今草」,字的體勢一筆而成。唐代張旭、懷素又發展為筆勢連綿迴繞,字形變化繁多的「狂草」。
草體的特點是結構簡省、筆畫連綿。章草起於西漢,盛於東漢,字體具隸書形式,字字區別,不相糾連;今草起於東漢末期,風格多樣,筆勢秀麗,晉王羲之、王獻之父子擅長今草,現代于右任、李志敏、林散之、余任天先生亦精此道;狂草亦稱大草,筆意奔放,體勢連綿,如唐朝張旭《千文斷碑》、《古詩四道》,懷素僧《自敘帖》等等,孫過庭《書譜》字字區別,不相連接,而筆意活潑、秀媚。「大草」與「小草」相對稱,大草純用草法,難以辨認,張旭、懷素善此,其字一筆而成,偶有不連,而血脈不斷。清朝馮班《鈍印書要》談學草書法云:小草學獻之、大草學羲之,狂草學張旭不如學懷素。懷素的草字容易辨認,字跡清瘦見形,字字相連處亦落筆清晰易臨。張旭字形變化繁多,常一筆數字,隔行之間氣勢不斷,不易辨認,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格,韓愈《送高閒上人序》中提到張旭草書以「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而有動於心,必於草書揮毫髮之」,故學張旭難。
近常見隸書筆法中帶草筆飄逸之體,謂隸草,有些像章草,這與平時善寫隸書精熟有關,故書隸草能獨樹風格。也是書寫表演的一種手法。
「破草」是現代書家中最常見的,它的特點是點劃結體,使轉和用筆,多為從古到今各書家中的結體演變成自己風格,王羲之書體中學一些,王鐸法帖中取一些,祝允明、孫過庭等等歷代名家中取其長處,集自己之品貌,任意發揮,灑脫自如,這種寫法和今草相似。
行草有「草行」之說,書體中帶有許多楷法,即近於草書的行書。筆法比較流動,清朝劉熙載《書概》云:行書有「真行」、有「草行」。「真行」近似真書而縱於真,「草行」近於草書而斂於草。唐朝張懷瓘《書議》云:兼真者謂之「真行」,帶草者謂之「行草」。故有此別論。
鄭板橋善六分半書,是書法中的一種字體,是成份較多的一種「雜體」,鄭板橋集篆、隸、行楷八分於一爐,意在八分和篆、隸、行楷之間,故自稱「六分半書」。清朝蔣士銓贊鄭板橋書法云:板橋作字如寫蘭,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橋寫蘭如作字,秀葉疏花見姿致。這是說鄭板橋的隸楷參半成六分半書,筆法中間以畫法行之。
明朝宋嗇《書法論貫》提出事藝書法,須明確「十二門」要點,即:一、澄神,二、執筆,三、用腕,四、正鋒,五、臨摹,六、結構,七、方圓,八、疏密,九、遲速,十、純熟,十一、氣韻,十二、統論。俱采前人之精論,集以供學書者參悟。
漢字一種書體的名稱。草書形成於漢代,從漢到唐,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章草如吳皇象《急就章》的松江本,今草如晉代王羲之《初月》、《得示》等帖和孫過庭《書譜》,狂草如唐代張旭《肚痛》等帖和懷素《自敘帖》,都是現存的珍品。
章草,是篆書演進到隸書階段相應派生出來的一種書體。它屬於草書由胚胎時期逐漸走向規範化過程中 出師頌
的一種體段。唐朝張懷瓘稱之為「既隸書之捷」,是由隸書的簡捷寫法發展演變而成的,是隸書草化或兼隸、草於一體的一種書體,也可以說章草是草書中帶有隸書筆意的一種書體。
章草絕非一時一人所創造,它是從秦代的草隸中演化出來的,經過長期流行通用,繼而約定俗成,章草大致形成於西漢宣、元之間,興盛於東漢、三國及西晉,成為一種成熟完善的書體,代表了西漢至東晉時期四百多年間草書藝術的面貌。至東晉,作為今文字新體的行書、楷書、草書全面成熟,隸書及其俗體——章草逐被取代。
林散之草書《許瑤詩 論懷素草書》局部
「章草」這種字體最初只稱為「草書」,後「今草」出現後,為示區別,改稱得「章」名。它的命名歷來說法不一。章草的得名,舊說或曰為章帝所愛、或曰用於當時奏章、或曰元帝時史游用於書寫急就章。均不確切。從「章」字的本義來分析,它的準確含義是篇章、章法、章則,含有法度的意思。東晉新體草書形成後,由於舊體草書法度嚴謹,逐稱「章草」,新體草書則稱「今草」。所以說,把當時規範化的、章法化的草書稱之為「章草」,還是十分允當的。
今草
今草是一種在繼承章草的基礎上,適應隸書向楷、行體發展趨勢和形體上的變化,進一步省減了章草的點劃波磔,成為更加自由便略的草體。我國最早的一個今草大師,是東漢的張芝。[1]
張芝(?——約190至193年),字伯英,敦煌酒泉人。他敢於創新,省略章草的繁難之處,在運筆上使用了流利的筆鋒,顯示出的奮逸的力量,打破了章草的常規,從而創造了「今草」這種書法體。今草行筆自然,剛柔相濟,疏密相宜,後世將張芝列為「草聖」。連後世「書聖」王羲之也說自己的草書不如張芝。但最多的說法卻是王羲之其兒王獻之所創造,而不是張芝。
可惜,張芝書法的原跡流傳極少,只有宋刻的《淳化閣帖》卷二載張芝五帖,這些是真品還是偽品,眾說紛紜,至今難以論定。
近現代草書首推林散之,有「草聖」之美名,代表作是《中日友誼詩》,堪稱林散之第一草書。
狂草
狂草是在今草的基礎上將點畫連綿書寫,形成「一筆書」,在章法上與今草一脈相承。
狂草的成就,是唐代書法高峰的另一方面的表現。代表人物是張旭和懷素。張旭史稱「草聖」。
狂草大家張旭,張旭字伯高,唐開元天寶年間(713—756)吳郡(今江蘇蘇州)人,官至今吾長史,故世人又稱張長史。張旭平生嗜酒,性情放達不羈,往往酒醉後一邊呼叫一邊狂走,乘興而揮毫。畫史上記載,他曾經用頭髮濡墨書寫大字,當時人們叫他「張顛」。
張旭的狂草左馳右鶩,千變萬化,極詭異變幻之能事。韓玉濤先生認為可將其歸納為三個特點。其一為「狂」,寫起來一氣呵成,始終一貫,保持一種氣勢,滿眼是「意」,「無惜是非」。其二為「奇怪」、「變態」。如「游雲千萬朵」,變幻莫測,下筆結體,都不易捉摸。第三個特點是「可畏」。「可畏」不是「可悅」、「可媚」,擯棄妍美、纖弱的病態,而產生一種岩石壓頂之感,「觀者對字,若『逼利劍之鋒芒』,感到『肅然巍然』」。張旭的草書雖狂雖草,但不失法度,一點一畫,皆有規矩,因為他的楷書亦有相當高的成就。張旭傳世的作品不多,可見到的有《肚痛貼》、《古詩四帖》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