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体
引证解释
草体特点
草体,是汉字的一种书体。形成于汉代,是为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章草笔划省变有章法可循,代表作如三国吴皇象《急就章》的松江本。今草不拘章法,笔势流畅,代表作如晋代王羲之《初月》、《得示》等帖。狂草出现于唐代,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笔势狂放不羁,成为完全脱离实用的艺术创作,从此草体只是书法家临摹章草、今草、狂草的书法作品。代表作如张旭《肚痛》帖、怀素《自叙帖》。草体为书写便捷而产生的一种字体。始于汉初。当时通用的是“草隶”,即潦草的隶书,后来逐渐发展,形成一种具有艺术价值的“章草”。汉末,张芝变革“章草”为“今草”,字的体势一笔而成。唐代张旭、怀素又发展为笔势连绵回绕,字形变化繁多的“狂草”。
草体的特点是结构简省、笔画连绵。章草起于西汉,盛于东汉,字体具隶书形式,字字区别,不相纠连;今草起于东汉末期,风格多样,笔势秀丽,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擅长今草,现代于右任、李志敏、林散之、余任天先生亦精此道;狂草亦称大草,笔意奔放,体势连绵,如唐朝张旭《千文断碑》、《古诗四道》,怀素僧《自叙帖》等等,孙过庭《书谱》字字区别,不相连接,而笔意活泼、秀媚。“大草”与“小草”相对称,大草纯用草法,难以辨认,张旭、怀素善此,其字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清朝冯班《钝印书要》谈学草书法云:小草学献之、大草学羲之,狂草学张旭不如学怀素。怀素的草字容易辨认,字迹清瘦见形,字字相连处亦落笔清晰易临。张旭字形变化繁多,常一笔数字,隔行之间气势不断,不易辨认,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韩愈《送高闲上人序》中提到张旭草书以“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而有动于心,必于草书挥毫发之”,故学张旭难。
近常见隶书笔法中带草笔飘逸之体,谓隶草,有些像章草,这与平时善写隶书精熟有关,故书隶草能独树风格。也是书写表演的一种手法。
“破草”是现代书家中最常见的,它的特点是点划结体,使转和用笔,多为从古到今各书家中的结体演变成自己风格,王羲之书体中学一些,王铎法帖中取一些,祝允明、孙过庭等等历代名家中取其长处,集自己之品貌,任意发挥,洒脱自如,这种写法和今草相似。
行草有“草行”之说,书体中带有许多楷法,即近于草书的行书。笔法比较流动,清朝刘熙载《书概》云:行书有“真行”、有“草行”。“真行”近似真书而纵于真,“草行”近于草书而敛于草。唐朝张怀瓘《书议》云: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故有此别论。
郑板桥善六分半书,是书法中的一种字体,是成份较多的一种“杂体”,郑板桥集篆、隶、行楷八分于一炉,意在八分和篆、隶、行楷之间,故自称“六分半书”。清朝蒋士铨赞郑板桥书法云: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姿致。这是说郑板桥的隶楷参半成六分半书,笔法中间以画法行之。
明朝宋啬《书法论贯》提出事艺书法,须明确“十二门”要点,即:一、澄神,二、执笔,三、用腕,四、正锋,五、临摹,六、结构,七、方圆,八、疏密,九、迟速,十、纯熟,十一、气韵,十二、统论。俱采前人之精论,集以供学书者参悟。
汉字一种书体的名称。草书形成于汉代,从汉到唐,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章草如吴皇象《急就章》的松江本,今草如晋代王羲之《初月》、《得示》等帖和孙过庭《书谱》,狂草如唐代张旭《肚痛》等帖和怀素《自叙帖》,都是现存的珍品。
章草,是篆书演进到隶书阶段相应派生出来的一种书体。它属于草书由胚胎时期逐渐走向规范化过程中 出师颂
的一种体段。唐朝张怀瓘称之为“既隶书之捷”,是由隶书的简捷写法发展演变而成的,是隶书草化或兼隶、草于一体的一种书体,也可以说章草是草书中带有隶书笔意的一种书体。
章草绝非一时一人所创造,它是从秦代的草隶中演化出来的,经过长期流行通用,继而约定俗成,章草大致形成于西汉宣、元之间,兴盛于东汉、三国及西晋,成为一种成熟完善的书体,代表了西汉至东晋时期四百多年间草书艺术的面貌。至东晋,作为今文字新体的行书、楷书、草书全面成熟,隶书及其俗体——章草逐被取代。
林散之草书《许瑶诗 论怀素草书》局部
“章草”这种字体最初只称为“草书”,后“今草”出现后,为示区别,改称得“章”名。它的命名历来说法不一。章草的得名,旧说或曰为章帝所爱、或曰用于当时奏章、或曰元帝时史游用于书写急就章。均不确切。从“章”字的本义来分析,它的准确含义是篇章、章法、章则,含有法度的意思。东晋新体草书形成后,由于旧体草书法度严谨,逐称“章草”,新体草书则称“今草”。所以说,把当时规范化的、章法化的草书称之为“章草”,还是十分允当的。
今草
今草是一种在继承章草的基础上,适应隶书向楷、行体发展趋势和形体上的变化,进一步省减了章草的点划波磔,成为更加自由便略的草体。我国最早的一个今草大师,是东汉的张芝。[1]
张芝(?——约190至193年),字伯英,敦煌酒泉人。他敢于创新,省略章草的繁难之处,在运笔上使用了流利的笔锋,显示出的奋逸的力量,打破了章草的常规,从而创造了“今草”这种书法体。今草行笔自然,刚柔相济,疏密相宜,后世将张芝列为“草圣”。连后世“书圣”王羲之也说自己的草书不如张芝。但最多的说法却是王羲之其儿王献之所创造,而不是张芝。
可惜,张芝书法的原迹流传极少,只有宋刻的《淳化阁帖》卷二载张芝五帖,这些是真品还是伪品,众说纷纭,至今难以论定。
近现代草书首推林散之,有“草圣”之美名,代表作是《中日友谊诗》,堪称林散之第一草书。
狂草
狂草是在今草的基础上将点画连绵书写,形成“一笔书”,在章法上与今草一脉相承。
狂草的成就,是唐代书法高峰的另一方面的表现。代表人物是张旭和怀素。张旭史称“草圣”。
狂草大家张旭,张旭字伯高,唐开元天宝年间(713—756)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官至今吾长史,故世人又称张长史。张旭平生嗜酒,性情放达不羁,往往酒醉后一边呼叫一边狂走,乘兴而挥毫。画史上记载,他曾经用头发濡墨书写大字,当时人们叫他“张颠”。
张旭的狂草左驰右鹜,千变万化,极诡异变幻之能事。韩玉涛先生认为可将其归纳为三个特点。其一为“狂”,写起来一气呵成,始终一贯,保持一种气势,满眼是“意”,“无惜是非”。其二为“奇怪”、“变态”。如“游云千万朵”,变幻莫测,下笔结体,都不易捉摸。第三个特点是“可畏”。“可畏”不是“可悦”、“可媚”,摈弃妍美、纤弱的病态,而产生一种岩石压顶之感,“观者对字,若‘逼利剑之锋芒’,感到‘肃然巍然’”。张旭的草书虽狂虽草,但不失法度,一点一画,皆有规矩,因为他的楷书亦有相当高的成就。张旭传世的作品不多,可见到的有《肚痛贴》、《古诗四帖》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