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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府

图片来自travel

台北府大清帝国统治台湾晚期置的行政区域,为1876年1月16日(光绪元年12月20日)清廷沈葆祯奏请在台湾岛北部增设设置之官署[1]

目录

介绍

台北府初设时隶属于福建省台湾道之下,与台湾府并立之区划;1885年(光绪11年),台湾建省后则改归福建台湾省台湾道,也是大清帝国218个建制之一。

1876年(光绪元年)台北府设立之初,府治先暂时设在竹堑城(今新竹市),1878年(光绪四年)才移往艋舺(今台北市万华区)。而后于大稻埕南修建新台北府城,1884年(光绪10年)建成后迁治台北城内(今台北市中正区市中心)。其与台湾巡抚衙门台湾布政使司衙门淡水县知县衙门比邻(今台北中山堂附近)。

台北府设置台北府知府等官员,与分别受台湾道福建台湾巡抚福建台湾布政使等官职制约。1895年(光绪21年、明治28年),依照两国签定之《马关条约》,台湾割让予日本后,台北府不再设置。

历史

1876年(光绪元年)台北府设立之初接收原台湾府下辖噶玛兰厅淡水厅土地,并改为三县一厅,分别是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基隆厅。辖区是大甲溪以北,相当于今台中市北部、苗栗县新竹县新竹市桃园市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宜兰县。1887年(光绪13年)建立福建台湾省,行政区调整为三府一直隶州时,台北府新竹县南边一部分划出苗栗县并改归台湾府,但这时仍维持三县一厅的编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