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城市客運、民航中長期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公路、地方鐵路、城市客運、 民航客貨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地方鐵路等運輸行業體制改革。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規章;承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
(四)承擔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城市客運、 民航客貨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路政執法、運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公路、地方鐵路、民航運輸有關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運輸市場、運輸服務、車輛維修、運輸場站、搬運裝卸、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和出租汽車的行業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五)承擔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地方鐵路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公路、地 方鐵路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負責轄區內收費公路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公路、地方鐵路、城市客運、機場建設及運營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負責對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安全管理進行綜合指導與監督,督促法人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組織協調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特大責任事故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的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國防交通戰備工作。
(七)負責全市地方鐵路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地方鐵路與全國鐵路、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航空等運輸形式間的關係。
(八)負責全市民航業發展建設和管理的組織協調; 負責國內外航線培育、開闢的協調工作。
(九),負責城市客運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客運特許經營權的許可和運輸市場監管工作; 緊急情況時臨時接管城市客運業務的經營。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職工隊伍工 建設及思想政治工作; 圍繞全市交通運輸工作中心,對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點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實施進行督察督辦。
(十一)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依法行政工作,組織、 指導、協調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執法、行政訴訟及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 ·運行情況,;發布相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三)指導檢查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負責全行業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下撥、使用和監督工作; 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專項資金的監管;組織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教育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事宜,指導利用外資。管理交通運輸行業涉及國際組織的有關事宜; 開展國際交通運輸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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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秦皇島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秦皇島市人民政府,2020-04-10
- ↑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秦皇島市交通運輸局,20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