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侯論
原文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無所復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勢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之計,以僥倖於不死,此圯上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報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不稱其志氣。嗚呼!此其所以為子房歟!
文學賞析
《留侯論》並不全面評論張良的生平和功業,而只論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觀方面的根本原因——「能忍」的過人之節。這個問題過去未有人道及,是作者的創見。
開頭一段是立論,提出能忍、不能忍這個命題。「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是泛言,舉凡忠勇、堅毅等等超乎常人的節操,全都包括在內。以下則扣住《留侯論》本題,加以申說,將「過人之節」具體到「忍」字。說「忍」,又是從「『勇」字來說,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只有「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也就是說,能忍,才是大勇;而其所以能忍,又是因為抱負甚大,志向甚遠的緣故。表面看來,勇和忍似乎是對立的,作者卻指出了它們的統一性,充滿辯證法,非常精警深刻。這是作者的基本論點,也是全篇的主意。
作者簡介
蘇軾(1036年~1101年),字子瞻,又字和中,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詩人、書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嘉佑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台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諡號"文忠"。著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書傳》[2]、《東坡樂府》等。《宋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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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史記·三十世家25·留侯世家》,搜狐,2020-03-03
- ↑ 蘇軾: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 ,搜狐,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