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占
獨占(英语:monopoly),簡称垄断、独卖、独占;或稱壟斷或稱壟斷,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方垄断相反。
獨占者在市場上,能夠隨意調節價格與產量。壟斷能夠藉由在法律上獨享的特權、對供應來源的控制、或是企業間的聯手或協力行為(卡特爾)來達成。[1]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獨占廠商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
-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無綫電視的配音業)。
- 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public franchise)。
- 專賣:政府自行壟斷
目录
賣方垄断的表現形式
賣方壟斷的公式
由于垄断者是其所生产产品的唯一卖者,因此,直接面对整个市场,换句话说,他将面对向下倾斜的市场需求。而买者人数众多,因此是竞争性的,也就是说,买者是价格接受者。因此,卖者可以通过控制产品价格,或者产量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形成經濟租。
參考文獻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壟斷 Template:Wayback 於2011年4月11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