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锅烫婴案
热锅烫婴案,是于2009年4月18日在台湾彰化县发生的一起虐婴致死事件,受害人黄湘惠(2008年6月3日—2009年4月21日),台湾彰化县和美镇人,生父黄凌奇(1962年生),生母林玉琴。她出生仅10个月大,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10点10分,因父母吵架,被生父丢进煮面锅中,经送往彰化基督教医院[1] 急救四天后无效,在4月21日上午10点05分宣告不治,此事震惊台湾社会。
案发
2009年4月18日上午9时,根据新闻报导叙述,生父黄凌奇外出和友人喝酒彻夜未归,回家时逗弄黄湘惠时被生母林玉琴责骂不照顾孩子,双方吵架。黄凌奇作势要把黄湘惠丢进正在煮面的沸锅,林玉琴喊出:“有种就把孩子丢进去”,满身酒意的黄凌奇在被激怒之下,就将自己的女儿黄湘惠丢进煮面锅中,由于摄氏达110度高温之下,黄湘惠头部以下的身体、双手、双脚的皮肤尽数溃烂脱皮。林玉琴将女儿救起,根据路上监视器拍摄到画面,林玉琴抱著受伤的女儿狂奔,找人求救,由于和美到彰化之间,沿路没有急救医院,林玉琴将女儿抱著前往位于彰化市民生路派出所,警消人员见状发现,女婴伤势有多处皮肤遭到不当外力撕破而脱皮,警消人员先立即施以生理食盐水及烧烫伤处置,随后就送往彰化基督教医院烧烫伤中心急救。警察获报赶抵现场时,见黄凌奇仍在一旁地煮面,警察要他模拟案发经过,黄凌奇则是直接将双手摊开,让自己的女儿黄湘惠掉入锅中。
救治
2009年4月21日,经过彰化基督教医院医护人员持续急救下,还有社会的各界人士的关怀,以及曾参加过歌唱节目《超级偶像》的彰基护士杜宝珍带领彰基院牧部等医护人员献唱圣歌〈天父的孩子〉的歌声中,黄湘惠逝世。
彰化基督教医院急诊部主治医师周治中表示,黄湘惠自从入院起,就已经显示出血压过低的现象,并产生休克现象,由于伤势仅头部无外伤,全身部位都有严重的烧烫伤,因此院方一直施以升压剂维持血压,以及全身麻醉减缓其伤痛,为预防细菌感染而施打抗生素,并使用呼吸器及保温灯来维持呼吸、体温,同时也发出伤危通知,最后因黄湘惠生母与哥哥都一同签署放弃急救,黄湘惠在4月21日上午10时05分宣告死亡,经法医勘验遗体后,确认死因是多重器官衰竭。但院方表示,由于黄湘惠烧烫伤面积过大,加上如此伤势足以产生神经性休克,并同时发生血压、脉搏、呼吸的遽增,而突然的全身多处遭受烫伤也会造成体液瞬速流失,所以不排除可能是因为败血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
黄湘惠的后事由礼仪公司“台湾仁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办,计画将安奉在台北县万里乡福田妙国生命纪念馆,并设立家暴纪念公园,以感念和警惕世人这场不幸的虐婴悲剧。
目录
事后结果
黄湘惠的生父黄凌奇被台湾彰化地方法院裁定收押,依法最重可判死刑。至于生母林玉琴是否涉及教唆杀人,仍由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中。社会大众也一片挞伐痛斥生父残忍,亦质疑生母祸从口出说词反复,尤其口出气话和亲眼目睹女儿被生父丢进沸锅与否,目前仍处罗生门阶段,不过未在第一时间报警送医属客观事实。
立法委员邱毅等人提案,应修法将《刑法》第272条加入杀害直系卑亲属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即杀害子女者也应与杀害直系尊亲属同罪。
2009年4月27日,检方将黄凌奇提起公诉,具体求处无期徒刑。
2011年3月11日,最高法院昨依杀人罪判黄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
事件经过
背景
黄湘惠的父母并无婚姻,仅同居关系,生父黄凌奇有一次离婚纪录,生母林玉琴年轻守寡先育有两名已成年儿子,两人同居后生下两女。在和美镇继承祖传经营一家未向政府合法商业登记之家庭式油面加工制造工厂,家境小康但未帮女婴申请健保。生父黄凌奇是个平日嗜酒、有暴力倾向的恶霸,在乡里恶名昭彰,邻居们皆敢怒不敢言。当地口耳相传这对男女经常吵架,生父除了经常殴妻外,一生气甚至丢出瓦斯桶引发气爆,成为镇间不定时的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