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1926年湖南大学定校名即设立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经济法学博士学位授权。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9年12月,湖南大学法学专业顺利入选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目录
学术团队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0多人、非全职工作型教师(含兼职研究生导师)80余人、非全职顾问型教师30多人,其中全职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30人、助理教授[1](讲师)20多人,海外名校博士毕业的教师占近四分之一。教师中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1人、全国学科研究会副会长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1人、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CCTV年度法治人物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芙蓉学者奖励计划”1人。“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2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及国际顶级综合性期刊发表诸多高水平成果。
人才培养
学院具有从法学学士到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完整法科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涵盖法学全领域,并招有海外留学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设“法本法硕”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本法硕” 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特设纪检监察、检察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方向。
学院拥有省(部)设、校设科学研究平台以及院设自由(交叉)科学研究平台,“国家腐败预防与惩治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索引”、“省级特色智库[2]”,“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的专项支持。此外,还建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湖南)基地、湖南律师教育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干部培训中心等机构。
学术成果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凝练成理论法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事法学、经济法与金融法学、国际法学以及数理-计量法学、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廉政法学等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
学院建有虚拟仿真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室、湖南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等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出版有《岳麓法学评论》集刊、“岳麓法学文库”;与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以及我国香港、台湾、澳门等著名高校间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推动学生到世界著名高校进行交流,或联合培养、攻读学位。
长期以来,学院秉承“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湖湘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千年学府”的办学传统,湖南大学的法学教育已经迈上复兴之路,必将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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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真实!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图鉴 ,搜狐,2021-03-16
- ↑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搜狐,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