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旅游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55号)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09〕46号)精神,设置淮南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目录
职责调整
(一)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和法律法规[2],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淮南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定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实施国家赴境外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转报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淮南市旅游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淮南概况 ,淮南市人民政府,2019-12-11
- ↑ 近年来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行业发展的 政策汇总-上期 ,搜狐,201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