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水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有關涉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協調推進本區域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二)擬訂水務發展規劃及水資源、防洪排澇、農田水利、供水、排水、節水、水土保持[2]、污水處理、中水利用等專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市內主要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城鄉規劃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防洪影響評價制度;指導市轄河流、水能資源開發和利用工作。
(四)負責水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水資源保護工作;擬訂水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措施、規劃和相關標準;指導城鎮供水、計劃用水、中水利用和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對全市水利項目開發和建設進行行業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市水保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與監督管理,開發建設項目水保設施的驗收和水土流失監測及宣傳等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八)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運行、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小水電建設和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市內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利綜合執法。
(十)指導河道治理與開發建設,編制河道采砂規劃,監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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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海東地區概況 ,青海通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實施條例全文(2018最新版) ,贏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