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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茨坦公告
 

中 文 名  :波茨坦公告

別       名 : 《波茨坦宣言》

簽訂時間 :1945年7月26日

簽 訂 方  :中國、美國、英國

《波茨坦公告》(又稱《波茨坦宣言》、《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是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中英三國首腦發表的一份聯合公報。

1945年7月17日,蘇美英三國首腦在柏林近郊波茨坦舉行會議,會議期間發表對日最後通牒式公告。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中國沒有參加會議,但公告發表前徵得了他的同意。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後,《波茨坦公告》中添補了蘇聯領導人斯大林的名字。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投降。

《波茨坦公告》的主要目的是迫使日本提早投降,並且規定日本投降以後的處理事宜。同時《波茨坦公告》奠定了戰後國際秩序的法律基礎。

目錄

歷史背景

1945年7月17日,蘇美英三國首腦在柏林近郊波茨坦舉行會議,會議期間發表對日最後通牒式公告。由美國起草,英國同意。中國沒有參加會議,但公告發表前徵得了他的同意。蘇聯於1945年8月8日對日宣戰後加入該公告[1]

波茨坦公告共13條,主要內容有:盟國將予日本以最後打擊,直至停止抵抗;日本政府應立即宣布所有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後;重申波茨坦公吿,笫八條的《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日本投降後,其主權只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由盟國指定的島嶼;軍隊完全解除武裝;戰犯交付審判;日本政府必須尊重人權,保障宗教、言論和思想自由;不得保有可供重新武裝作戰的工業,但容許保持其經濟所需和能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准其獲得原料和資源,參加國際貿易;在上述目的達到和成立和平責任政府後,盟國占領軍立即撤退。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軍投降。

簽訂過程

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總統哈利·S·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和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聯合發表了一份公告《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簡稱《波茨坦公告》或《波茨坦宣言》。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

1945年7月17日,美、英、中三國首腦和外長在柏林西南波茨坦舉行會議。

會議期間,三國首腦討論了結束對日作戰的條件和有關對日本戰後處置的方針,並通過一項由美、英、中三國代表簽署的決議,即《波茨坦公告》。蘇聯於8月8日對日宣戰後加入該公告。

公告宣布:盟國對日作戰將繼續到日本完全停止抵抗為止,日本政府必須立即投降。公告還規定了盟國接受日本投降的條件,即剷除日本軍國主義;對日本領土進行占領;實施開羅宣言之條件,解除日本軍隊的武裝,懲辦戰爭罪犯;禁止軍需工業等等。

1945年7月27日,日本首相鈴木貫太郎召開內閣會議,決定不管美、英、中三國《波茨坦公告》的內容如何,都將予以不理,始終根據既定的根本方針,堅決為完成大東亞戰爭而邁進。29日,鈴木首相發表聲明,稱美、英、中三國宣言無異於開羅會議,日本政府毫無關心的必要,拒絕投降。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向議會宣布接波茨坦公告,頒投降詔書[2]

公告內容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國首腦和外長在柏林西南波茨坦舉行會議,26日發表《波茨坦公告》,督促日本投降。

全文如下:

美、英、中三國政府領袖公告:

(一)余等:美國總統、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經會商,並同意對日本應予以一機會,以結束此次戰事。

(二)美國英帝國及中國之龐大陸、海、軍部隊,業已增強多倍,其由西方調來之軍隊及空軍,即將予日本以最後之打擊,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聯合國之決心之支持及鼓勵,對日作戰,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國無效果及無意識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結果,彰彰在前,可為日本人民之殷鑑。此種力量當其對付抵抗之納粹時不得不將德國人民全體之土地、工業及其生活方式摧殘殆盡。但集中對待日本之星則較之更為龐大,不可衡量。吾等之軍力,加以吾人之堅決意志為後盾,若予以全部實施,必將使日本軍隊完全毀滅,無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終歸全部殘毀。

(四)現時業已到來,日本必須決定一途,其將繼續受其一意孤行計算錯誤,使日本帝國已陷於完全毀滅之境之軍人之統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為吾人之條件,吾人決不更改,亦無其他另一方式。猶豫遷延,更為吾人所不容許。

(六)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時,及直至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業已毀滅,有確定可信之證據時,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占領,俾吾人在此陳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九)日本軍隊在完全解除武裝以後,將被允許返其家鄉,得有和平及生產生活之機會。

(十)吾人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將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趨勢之復興及增強之所有障礙予以消除,言論、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對於基本人權之重視必須成立。

(十一)日本將被允許維持其經濟所必須及可以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但可以使其獲得原料,以別於統制原料,日本最後參加國際貿易關係當可准許。

(十二)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占領軍隊當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並以此種行動誠意實行予以適當之各項保證,除此一途,日本即將迅速完全毀滅[3]

(這份重要歷史文獻的譯本,現存於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歷史意義

波茨坦會議是三大國首腦在戰爭期間召開的最長的一次會議,也是最後的一次會議。這次會議對於奪取反法西斯戰爭的最後勝利具有重大意義,並就戰後許多重大問題達成了協議,從而確立了戰後世界的政治格局[4]

社會評價

美國華盛頓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就《波茨坦公告》發表70周年發表聲明。聲明指出,無論從歷史還是地理角度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都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公告第八章中的「吾人」是指簽署公告的中、美、英三國,這意味着日本要控制任何「小島嶼」必須得到三國的一致同意。美中兩國曾經為戰勝日本侵略者並肩作戰,共同為二戰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如今更應該尊重歷史,遵守和履行《波茨坦公告》等歷史文件的規定,為亞太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和繁榮共同作出負責任大國應有的貢獻。

英國諾曼底老兵協會前秘書長巴茨說,《波茨坦公告》的法理性、權威性和公正性應得到充分的尊重,而不是相反。「《波茨坦公告》的發表敲響了日本法西斯走向滅亡的喪鐘,加速了盟軍的勝利,規劃了二戰結束後世界格局演化的方向。今天,這一歷史性的公告仍具有現實的意義,其嚴肅性和法理地位不容置疑。」

美國著名歷史學家邁克爾·奈伯格是波茨坦會議研究的權威專家。他認為,波茨坦會議是二戰後期最重要的國際會議之一,對法西斯國家的處理、對戰後國際秩序的確立都奠定了堅實基礎,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期間,中、美、英三國發表的《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立即無條件投降,加快了戰爭進程,對日本的戰爭責任和戰後處置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是珍貴的歷史文獻,具有重要價值。

美國福特漢姆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德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律師尚·擷福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可以領有之小島在內。」由此可見,日本政府宣布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實行「國有化」是缺乏法律根據的。《波茨坦公告》與《開羅宣言》等國際法文件一道,為戰後國際秩序構建了法律基礎。擷福的外公曾在二戰中參加對日作戰,他的許多戰友都犧牲了。擷福說:「作為一名法律學者,我認為日本政府應該認真對待歷史問題,維護二戰後的和平國際秩序。」

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基斯坦諾夫對本報記者表示,1945年8月日本方面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戰後日本拋棄軍國主義、懲罰戰犯、啟動民主改革等,也是認同公告法律效力的表現。但當前日本部分政治勢力在戰爭認識問題上混淆是非,而且熱衷「安保升級」、挑起海洋與領土之爭,頻頻挑戰二戰勝利成果。基斯坦諾夫強調,《波茨坦公告》是當代國際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範戰後世界秩序特別是亞太地區秩序的重要法律文件,日本必須嚴格履行,戰後國際秩序的基石不容撼動。

莫斯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尤里科維奇說,戰後日本與中國等國家簽署的諸多文件均清晰無誤地證明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但日本出爾反爾,違反了公告的規定,不斷挑起與周邊國家的領土爭端。尤里科維奇強調,日本某些政治勢力企圖否認、篡改二戰歷史的言行,不僅阻礙了俄日、中日關係的發展,也嚴重影響了亞太地區的安全和穩定[5]

視頻

波茨坦公告相關視頻

《波茨坦公告》發表69周年


波茨坦公告的那些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