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
法務部調查局(Ministry of Justice Investigation Bureau,縮寫:MJIB),簡稱調查局,是中華民國的犯罪偵查與情報機構,隸屬於法務部。總部位於臺灣新北市新店區,於省及直轄市設有調查處與航業調查處,於各縣市設立調查站。負責執行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之工作;另於北部、中部、南部、東部等4個地區設立機動工作站,作為專責辦案單位。肅貪工作領域,職責類似香港廉政公署或新加坡貪污調查局;防製毒品業務,職責相近美國緝毒署[1] (DEA)跟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或新加坡中央肅毒局|Central Narcotics Bureau。
歷史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 1928年1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聯絡參謀戴笠成立「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密查組」,專司國民革命軍北伐前線軍事情報之調查蒐集,為中華民國最初的情報調查組織。
1932年9月,國民政府再成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下轄二處:第一處負責黨務,第二處負責情報。
1937年開始對日抗戰,軍統重組:軍統局第一處改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中統」),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所屬機構;原軍統改為專責軍事情報(今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抗戰勝利後,1947年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撤銷中統局。隨後,該局更名為中國國民黨黨員通訊局(簡稱「黨通局」),局長仍為葉秀峰。為減輕國民黨黨部機構膨脹、黨費開支過大,黨通局的領導機關和黨派調查室留在各級黨部內,其他單位轉移至各政府部門(如國民政府主計處統計局第六、七科、內政部第四處、經濟部特種經濟調查處),但實際還是由黨通局領導。
1949年5月,黨通局主要職能部分改為內政部調查局。
1949年4月黨通局改隸屬於中華民國內政部,更名為內政部調查局;同年12月隨政府遷台北。1955年,調查局接收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的保防偵查等業務。
1956年6月1日調查局改隸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而更名為司法行政部調查局,1980年8月1日再隨司法行政部更名為法務部而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
補充
1997年4月23日,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設置要點》,調查局成立「洗錢防制中心」,執行金融情報中心及防制洗錢所涉相關業務。1998年6月,艾格蒙聯盟第六屆年會,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加入艾格蒙聯盟。2007年12月19日,總統令公布《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第2條第7款明定調查局掌理「洗錢防制事項」,第3條明定調查局設「洗錢防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