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于1949年7月1日,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人员40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5%,其中博士4人,硕士132人,占总人数的33.8%。全省共有114个人民法院,其中11个市中级人民法院,100个基层人民法院,400个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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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介
江西省人民法院创建于1949年7月1日,1955年3月更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在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南一路2号。现有人员40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5%,其中博士4人,硕士132人,占总人数的33.8%[1]。
机构设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教育管理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2]、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总队、宣传处、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处、纪检组(监察室)24个部门。
所获荣誉
近几年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优秀单位”、“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等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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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电话|地图|乘车路线 ,问法网
- ↑ 注意啦!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了,腾讯网,201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