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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座談會)原圖鏈接來自 政府網 的圖片

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精神,設立梅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正處級,既是中國共產黨梅州市委員會工作部門,又是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列市委機構序列。

目錄

職責調整

(一)增加正、副處級事業機構(除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外)設立、調整的審核職責。

(二)增加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的職責[1]

(三)增加編制卡管理職責。

(四)加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責。

(五)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交由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機構編制有關制度、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統一管理全市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負責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市直機關和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市直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市、區)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分配和調整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編制總額。

(四)協調市直機關之間、市直機關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全市事業編制總量,審核縣(市、區)副科級以上事業機構設立、調整;組織制定事業單位的全市性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指導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管理體制[2]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市直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核市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立、調整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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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