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擬定全市農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種子種苗(含食用菌菌種)、種畜禽、魚種、蠶種、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指導行政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2]。
(三)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擬訂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水產養殖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對動植物疫情的監測,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業外來有害生物治理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參與抗災救災農用物資和資金的分配,組織種子種苗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監督農業生產、農機、漁船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指導糧油、畜禽產品、蔬菜、水果、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的生產。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現代農業園區、設施農業建設,負責糧食生產功能區、中低產田改造等工作;承擔耕地質量檢測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質量,參與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保護、補充耕地質量驗收和地力提升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擬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工作,負責保護、管理漁業水域環境和漁業資源,負責漁港漁船漁政管理;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農業節能減排有關工作;參與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劃的制定和農業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五)擬訂農業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做好農科教協作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種子種苗種畜種魚工程建設和管理;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轉基因生物安全工作。
(六)負責現代農業發展的協調工作。組織落實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產品加工、流通工作;參與全市農業信息工作和市級農業信息系統的建設。
(七)負責市本級農業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農場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最新!杭州市政府人事任免來了!,中國杭州,2019-01-23
- ↑ 杭州市農業農村局關於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中國杭州, 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