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德
李纯德[1] 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李纯德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1982年9月后,在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本科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3]。
李纯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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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4年7月 河南杞县 |
国籍 | 中国 |
知名作品 |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外婆的澎湖湾》 《校园的早晨》 |
目录
市纪委书记
汉族,1964年7月出生,河南杞县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4],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86年7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读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9年4月后,任广东省纪委科员(期间:1990.01-1990.12韶关曲江县大塘镇挂职锻炼);1993年1月后,任省纪委副科级干部、主任科员;1999年12月后,任省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期间:2000.03-2002.11任省领导工作人员);2004年4月后,任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正处级副主任、《党风》杂志总编;2006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纪检、市直属机关工委工作。
简介
1982年9月后,在郑州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本科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6年9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代文学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
1989年4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其间:1990.01-1990.12韶关曲江县大塘镇挂职锻炼);
1993年1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科级干部;
1995年12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科员;
1999年12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4年4月后,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法规研究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6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09.03-2010.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0.09.20-10.18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参加广东省第7期
领导干部美国高级培训班学习;2008.06-2011.01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管理哲学专业哲学博士班学习;2010.03-2011.11在中央党校2010级导师制在职研究生
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
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五、六次党代会代表,市五届人大代表。
处分
中国经济网广州12月22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南粤清风网消息,近日,广东省纪委对梅州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李纯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纯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品;违规接受私人宴请;违反财经纪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李纯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纯
德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科员,收缴其违纪所得。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2014年8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胡钛同志任梅州市委委员、常委和市纪委委员、常委、书记;李纯德同志不再担任梅州市委常
委、委员和市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参考资料
- ↑ 个人简历网
- ↑ 李纯德1989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观察者网 - www.guancha.cn/F...- 2014-12-14
- ↑ C继续玩,搜狐, 2014-06-27
- ↑ 汉族,1964年7月出生,河南杞县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搜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 www.93.gov.cn/x...-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