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全
李德全(1896—1972),女,蒙古族,河北通县人,冯玉祥夫人。1915年考入北京协和女子大学。1919年大学毕业后,任北京贝满女中教师。1924年与冯玉祥结婚,1925春随冯玉祥赴苏联考察。1936年前往南京,积极投身妇女解放运动。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参加全国慰劳总会,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广泛团结各界妇女,投入支援前线一致抗日的工作。1945年抗战胜利后,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任主席,积极参加反内战、反独裁、争民主的运动。1946年1月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被选为军事考察团成员,并担任政治协商会议陪都各界协进会理事。1946年9月随冯玉祥赴美国考察。10月出席在美国召开的世界妇女代表大会。1948年9月,冯玉祥在由美国回国途中因轮船失火遇难,李德全强忍悲痛,回到东北解放区。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0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部长。1950年8月任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1952年6月当选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1953年2月被增选为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她是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1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72年4月23日在北京因病逝世。[1]
李德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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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6年 |
国籍 | 中国 |
中文名 | 李德全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蒙古族 | 出生地 | 河北通县 | 出生日期 | 1896年 | 逝世日期 | 1972年 |
目录
人物生平
李德全,早年参加反帝反封建民主运动。1924年与冯玉祥将军结婚。1926年随同冯玉祥出访苏联。1928年在北平创办求知学校,后在山东泰安等地创办十余所学校,以培养人才。1936年在南京发起组织首都妇女学术研究会,从事妇女和社会问题研究。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妇女,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参加发起组织战时儿童保育委员会,任副理事长。1945年后,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任该会主席。1946年1月,当选为政治协商会议军事考察成员和陪都各界协进会理事。2月10日,在重庆“校场口事件”中被国民党特务殴伤,同年9月,随冯玉祥赴美国。10月,参加世界妇女代表大会。1948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同年11月,进入东北解放区。1949年3月,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同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部长兼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副会长,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后改为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12月至1972年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李德全是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大事年表
1911年进北京贝满女子中学读书。
1915年考入北京私立协和女子大学。
1919年积极参加五四爱国运动,曾被选为协和女子大学学生会会长。同年8月大学毕业,后,任北京贝满女中教师。
1922年1月担任北京基督教女青年会学生部干事。
1924年2月与冯玉祥结婚。
1925年在北京创办求知学校,招收贫家子女免费入学读书。
1925年春随冯玉祥到苏联考察,了解苏联的社会制度和妇女生活状况,开始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影响。
1930年和1933年,冯玉祥两度退隐泰山期间,她相继创办15所小学,使当地农民子女得以受育。
1936年1月到南京,积极投身妇女解放运动,联合南京知识界妇女组织“首都女子学术研究会”,任常务委员。同时,积极参与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全国慰劳总会,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广泛团结各界妇女,投入支援前线一致抗日的工作。
1938年发起筹办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任副理事长,抢救和保护了大批战地难童。
1939年任中苏文化协会常务理事,负责妇女工作。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联络进步妇女,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任主席,积极参加反内战、反独裁、争民主的运动。
1946年1月,中国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在重庆召开,被选为军事考察团成员,并担任政治协商会议陪都各界协进会理事。她还发起组织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协进会,推动各大城市创办托儿所,为儿童福利事业做出了毕生努力。1946年9月随冯玉祥赴美国考察。10月出席在美国召开的世界妇女代表大会。
1948年9月,冯玉祥及其小女冯晓达(长女冯理达)在由美回国途中因轮船失火遇难,她强忍悲痛,于11月到东北解放区。
1949年3月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同时任北京师范大学保育系教授兼系主任。同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0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部长。[2]
1950年8月任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
1952年6月当选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后改为中央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席。
1953年2月被增选为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
所获荣誉
她是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1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