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財政局
主要職責
( 一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政、稅收、宏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對縣 ( 市、區 ) 、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 二 )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國有資本金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市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及規章制度等。
( 三 ) 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和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市本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 四 ) 貫徹落實地方稅收法規、政策,監督地方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建議;根據全市預算安排,確定全市財政稅收收入計劃。
( 五 )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採購的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市政府採購政策,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市本級財政公共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 六 ) 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 七 ) 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工業、農業等經濟發展支出、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市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科技三項費;負責編制城市基本建設、城市維護和城市維修資金的計劃,組織收入征管,辦理並監督城建資金的支出;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 八 ) 擬定全市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市本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 九 )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和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日本輸出輸入銀行貸款、國際糧農組織貸款的對外談判和磋商業務,並負責貸款的引進、轉貸、管理和項目考察等工作;負責擬定貸款項目的資金財務管理規章和辦法;負責地方彩票市場的監管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
( 十 ) 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擬定和組織執行全市會計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文件、規章制度及補充規定;指導和監督全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全市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工作。
( 十一 ) 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 十二 ) 制定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市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法制、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 十三 ) 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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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朔州市財政局落實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工作 ,搜狐,2020-02-29
- ↑ 朔州市財政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情況,朔州市政府網, 201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