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
有机磷 |
中文名称;有机磷 含义;含有碳-磷键的有机化合物 相关学科;有机磷化学 领域;化学 |
有机磷农药可因食入吸入或经皮肤吸收而中毒小儿中毒原因多为:误食被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包括瓜果蔬菜乳品粮食以及被毒死的禽畜水产品等);误用沾染农药的玩具或农药容器;不恰当地使用有机磷农药杀灭蚊蝇虱蚤臭虫蟑螂及治疗皮肤病和驱虫;母亲在使用农药后未认真洗手即换衣服而给婴儿哺乳;用包装有机磷农药的塑料袋做尿垫或用喷过有机磷农药的田头砂土填充"土包裤"代替尿垫等;儿童亦可由于在喷过有机磷农药的田地附近玩耍引起吸入中毒。[1]
目录
化合物
指含有碳-磷键的有机化合物,有机磷化学即是研究有机磷化合物性质和反应的有机化学分支。磷元素与氮同族,具有类似的价电子层结构,因此有机磷化合物的性质与有机含氮化合物有些相似。
但除了3s和3p轨道外,磷还可以用3d轨道成键,因此也存在很多特殊高价的有机磷化合物,它们都不存在对应的氮化合物。磷的电负性也小于氮,碱性较弱,因此形成化合物的性质也存在很多差别。
磷是生命必需元素之一,与生命体密切相关,例如普遍存在于生物体中的核酸便含有大量的磷酸酯基团。由于磷-氧键键能较高,因此核苷酸类的三磷酸腺苷(ATP)被称为“能量分子”,用于储存和传递化学能。磷酸根离子也存在于血液中。
很多农药和化学武器也含有有机磷化合物成分。
毒性作用
介绍
人体大部分胆碱能神经(包括运动神经交感、副交感神经的节前纤维,副交感神经及部分交感神经的节后纤维)的传导是靠其末梢与细胞连接处释放的乙酰胆碱,以支配效应器官的活动;中枢神经系统的某些部位如大脑皮质感觉运动区,特别是皮质深部的锥体细胞尾核丘脑等神经细胞间冲动的传递,也有乙酰胆碱参与。胆碱能神经的传递必须与胆碱能受体结合产生效应胆碱能受体,分为毒蕈碱型及烟碱型;前者分布于胆碱能神经节后纤维所支配的心肌平滑肌腺体等效应器官,后者分布于植物神经节及骨骼肌的运动终板内。在正常情况下,释放的乙酰胆碱在完成其生理功能后迅速被存在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分解而失去作用。
有机磷进入人体后,其磷酰基与酶的活性部分共价结合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而丧失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以致体内乙酰胆碱大量蓄积并抑制仅有的乙酰胆碱酯酶活力,使中枢神经系统及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最后转入抑制和衰竭,表现一系列症状和体征:
症状和体征
①某些副交感神经和某些交感神经节后纤维的胆碱能毒蕈碱受体兴奋,则出现平滑肌收缩腺体分泌增加瞳孔收缩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毒草碱样症状
②运动神经和肌肉连接点胆碱能烟碱型受体兴奋,则发生肌肉纤维震颤或抽搐(痉挛);重度中毒或中毒晚期转为肌力减弱或肌麻痹等烟碱样症状
③中枢神经系统细胞触突间胆碱能受体兴奋,引起功能失调开始有头痛头晕烦躁不安谵语等兴奋症状,严重时出现言语障碍昏迷和呼吸中枢麻痹
④在循环系统方面既可出现心率减慢血压下降等毒蕈碱样症状,又可有血压上升和心率加快等烟碱样症状
有机磷农药中毒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与进入途径、农药性质、进入量和吸收量以及人体的健康情况等均有密切关系。一般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若是吸入或口服高浓度或剧毒的有机磷农药,可在几分到十几分钟内出现症状以至死亡。皮肤接触中毒发病时间较为缓慢,但可表现吸收后的严重症状。本类农药中毒早期或轻症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流涎、多汗、视物模糊、乏力等,病情较重者除上述症状外,并有瞳孔缩小、肌肉震颤、流泪、支气管分泌物增多、肺部有干湿罗音和哮鸣音、腹痛、腹泻、意识恍惚、行路蹒跚、心动过缓、发热、寒战等。重症病例常有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心律异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发绀、呼吸困难、口鼻冒沫、甚至带有血液(肺水肿)、惊厥、昏迷、大小便失禁或尿潴留、四肢瘫痪、反射消失等,可因呼吸麻痹或伴循环衰竭而死亡。吸入中毒患者呼吸道及眼部症状出现较早,口服中毒常先发生胃肠道症状,皮肤接触中毒则以局部出汗和邻近肌纤维收缩为最初表现。敌敌畏与皮肤接触处多出现红斑样改变,渐成水泡。患儿有瘙痒、烧灼感。小儿有机磷中毒的临床表现有时很不典型:某些患儿主要表现为头痛、呕吐、幻视、抽搐、昏迷等神经系统症象;有些则主要表现为呕吐、腹痛、脱水等消化系统症象;另有一些中毒病儿以循环系统症象为主,如心率减慢或增快、血压下降、出现休克现象;也有些主要表现呼吸系统症象,如发热、气喘、多痰、以及肺部有干湿罗音、哮鸣音等;偶有中毒病儿仅以单项症状或体征为主要表现,如高热、腹痛、惊厥、肢体软瘫、行路不稳以致倾跌、全身浮肿伴尿常规改变等,因此临床有时误诊为脑炎、脑膜炎、急性胃肠炎、肠蛔虫病中毒型痢疾、小儿或新生儿肺炎、肾炎、癫痫、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炎药物(如巴比妥类阿片类氯丙嗪类水合氯醛)中毒等。
对可疑病例必须详尽询问与有机磷农药的接触史。对有关患儿的食(哺乳)宿衣着接触物及游玩场所等均须全面了解;细致检查小儿有无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异体征,如瞳孔缩小(中毒早期可不出现晚期瞳孔散大偶有中毒病儿不出现瞳孔缩小或在瞳孔缩小前有一过性散大)、肌束震颤、分泌物增加,如多汗、流涎、流泪、肺部罗音(急性肺水肿)、皮肤出现红斑或水疱等,某些有机磷农药具有特殊的蒜臭味或芳香味。
解毒药物
在清除毒物及对症治疗同时必须应用解毒药物常用特效解毒药物有两类:
神经抑制剂
如阿托品及山莨菪碱等能拮抗乙酰胆碱的毒蕈碱样作用提高机体对乙酰胆碱的耐受性故可解除平滑肌痉挛减少腺体分泌促使瞳孔散大制止血压升高和心律失常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也有显著疗效且为呼吸中枢抑制的有力对抗剂;但对烟碱样作用无效也无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故不能制止肌肉震颤痉挛和解除麻痹等应用阿托品抢救有机磷中毒必须强调早期足量反复给药中重度中毒患者均须静脉给予在用阿托品过程中注意达到“化量”指标即当病儿瞳孔散大不再缩小面色转红皮肤干燥心率增快肺水肿好转意识开始恢复时始可逐渐减少阿托品用量并延长注射间隔时间待主要症状消失病情基本恢复时停药停药后仍需继续观察如有复发征象立即恢复用药654-2的药理作用与阿托品基本相同毒性较小治疗量和中毒量之间距离较大其"化量"指标亦和阿托品相同轻度有机磷中毒单用阿托品或654-2即可治愈中度和重度中毒必需配合氯磷定或解磷定治疗
复能剂
如解磷定(PAM)氯磷定(PAM-Cl)双复磷(PMO4)等能夺取已与胆碱酯酶结合的有机磷的磷酰基恢复胆碱酯酶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又可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直接结合故对解除烟碱样作用和促使病人苏醒有明显效果但对毒蕈碱样症状疗效较差虽然它们也有一定程度的阿托品作用但对于控制某些危重症状如中枢呼吸抑制肺水肿心率减慢等不如阿托品的作用快速解磷定和氯磷定毒性较小可任选一种二者均不可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其对内吸磷对硫磷甲拌磷乙硫磷苏化203等急性中毒疗效显著对敌敌畏敌百虫等疗效较差重症中毒时应与阿托品同用;对马拉硫磷乐果疗效可疑对谷硫磷及二嗪农无效故对后几种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应以阿托品为主亦可应用双复磷双复磷复活胆碱酯酶的作用强较易透过血脑屏障并有阿托品样作用故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所引起的烟碱样毒蕈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均有效果对敌敌畏及敌百虫中毒效果较解磷定好本品可作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但其副作用较多如剂量过大尚可引起室性早搏传导阻滞室颤等偶有中毒性肝炎及癔病发作
检测意义
在农业生产中,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使用化学性农药,如果不按规定的用药量、次数、方法或安全间隔期施药,或施用了不该使用的农药,就会引起农药超标或农药中毒。以往引发中毒的农药多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制定出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快速检测方法,使其不受时间、地点、场合等条件限制,甚至普通消费者也能够操作使用,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控制高残留农药的摄入,降低农药中毒发生率。
食物中毒发生后,快速筛查出是否是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所致,对于及时抢救伤者具有重要意义。
用药参考
特效解毒药物的剂量和用法:均应早期足量应用并根据病情变化适量增减治疗期间应监测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30%时必须联合用药以下剂量和用法可作参考:
轻度中毒
阿托品每次0.02~0.03mg/kg口服或肌注;或用氯磷定每次15mg/kg肌注;或解磷定每次10~15mg/kg加于5%~25%葡萄糖溶液20ml静脉缓慢注射必要时阿托品或后二者之一均可于2~4小时重复1次至症状消失为止一般1~2次即可
中度中毒
应以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剂合用阿托品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每30~60分钟肌内或静脉注射1次氯磷定或解磷定剂量为每次15~30mg/kg静脉注射每2~4小时可重复1次(剂量减半)症状好转后逐渐减少药量及延长用药间隔时间胆碱酯酶复能剂对谷硫磷和二嗪农等无效治疗则以阿托品为主剂量为每次0.03~0.05mg/kg15~30分钟1次至病情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延长间隔时间
重度中毒
应用阿托品每次0.05~0.1mg/kg静脉注射特别对危重病人开始应大量突击使用阿托品以挽救生命首次可用0.1~0.2mg/kg静脉注射每10~15分钟一次以后改为每次0.05~0.1mg/kg(按首次半量)10~20分钟1次至瞳孔散大肺部罗音消退或意识恢复时减量并延长注射时间同时静注氯磷定或解磷定(每次30mg/kg)如症状无好转可于半小时后重复1次剂量减半或20mg/kg;以后视病情需要可每2~4小时1次或改为静脉点滴每小时0.4g如病情好转逐渐减少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的用量延长用药间隔时间并酌情考虑停止注射(病情好转至少6小时以后)待症状基本消失后至少还应观察24小时此外有机磷中毒时也可酌情选用654-2(代替阿托品)及双复磷654-2的剂量和用法:轻症中毒每次0.3~0.5mg/kg肌注或静注;中度中毒每次为1~2mg/kg静注;重症中毒每次为2~4mg/kg静注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可重复给药双复磷的剂量和用法:轻度中度中毒每次为5~10mg/kg;重度中毒每次为10~20mg/kg根据病情每隔30分钟~3小时1次
以上所述胆碱能神经抑制剂及胆碱酯酶复活剂中的同类药物每次只能选用一种不可两种同时应用
近有报道用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制的苯克磷(由苯托品开马君和双复磷等组成)治疗成人有机磷中毒具有疗效高作用快使用方便等优点但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而相应调整用药方法以及适当增加有关药物
另据报道活性炭血液灌流抢救小儿重度有机磷中毒为一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