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金融工作局
工作職責
(一)組織擬訂有關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實施監管。協助、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管。協助、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強化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
(三)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
(四)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五)推動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2]」等的金融服務體系,優化整體金融服務環境。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六)開展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區域金融合作。統籌協調地方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職能轉變。強化金融穩定和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進一步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本轄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金融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深化金融改革,打造區域金融中心。
(九)與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職責分工。市金融工作局協助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強化對知識產權交易場所的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擬訂知識產權規範交易的政策,指導知識產權交易運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支持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金融統計、分析和研究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金融發展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多層次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等發展。引進、培育金融平台、金融機構等。承擔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具體工作。協調推進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推進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金融科技發展。開展金融宣傳、合作與交流。
(三)普惠金融科。組織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指導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發展,並強化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金融精準扶貧。
(四)地方金融監管科。負責監管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建立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引導行業規範發展。協助、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管。協助、配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強化對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管。負責相關風險防範處置工作。牽頭開展防範、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統籌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推進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建設。牽頭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有關部門開展的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的風險防範處置工作。參與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金融消費者(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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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平頂山新聞網, 2019-01-24
- ↑ 平頂山銀行深耕小微金融領域 全力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大河網,2017-03-09